大恶魔福尔摩斯正文卷第317章安全感斯坦莱.霍普金斯
一个人生十分简单传统的人,没有什么凄苦的身世,没有悲惨的童年,没有被抢劫犯在小巷子里枪杀的父母,更没有什么被变态盯上,然后关起来凌虐了十几年的妹妹。
他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天才唯一可能有点特别的,就是他是一个对着法律有着绝对崇拜的人。
就如同华生对于美丽的崇拜一样,他对于法律,也有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迷恋,那种站在绝对公平与正义的角度上审视世界的感觉,让他如痴如醉,这种崇拜甚至要凌驾于对圣光的敬仰,只不过帝国的最高司法机构【审判庭】的存在是基于教廷之下,所以,他才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看似虔诚的信徒。
十一岁,他完成了一个帝国公民应该完成的所有学业。
同年,他进入一所修道院潜心学习。
不论是任何人看到他之后都会说,这是一个绝对的天才;对法律的严苛态度以及各种案件中表现出来的敏捷思维,让他顺理成章的在30岁之前,就成为了人人皆知的新生代佼佼者,并且,还受到了审判庭最高大法官的青睐,将其收为了学生。
霍普金斯曾经说过,帝国法典在他的心里早已经倒背如流,这不是夸张,因为在他第一次阅读那本神圣的书籍的时候,那些文字就已经如拥有魔力一般,刻入了他的脑海,并且他愿意对任何事物宣誓,自己将为了那些文字,奉献自己的一生。
比起一名备受人尊敬的三阶契约者,其实,他更加在意自己司法人员的身份,如果不出意外,他将在这一道路上扶摇直上,直至接替自己的老师,成为圣历史上最年轻的大法官。
但是一切的改变,就是在那一天,在那所教堂之中,他与自己老师的彻夜长谈之中。
他手中,拿着一位帝王犯罪的证据,那将是他经手的,整个一生中最宏大的案件。
但是在那一刻,他一直敬仰如父亲般的老师,却平静的拒绝了出庭控告奥古斯丁大帝,并且将整个审判庭第三司人员全部关押起来。
其实,聪慧如霍普金斯,他当然知道在那种时候将帝国最伟大的帝王塑造成一个杀人犯,将会造成多么巨大的影响,甚至于自己的老师这样做,是在保护自己。
但是法律上就是那么写的啊,那些白纸黑字,每一个单词都在控诉那位老皇帝有罪,但是,那个人却没有受到任何的审判。
霍普金斯在那之前,从来不敢相信,神圣的《帝国法典》会有一天失去了作用,但是在那之后的一个月之中,他在报纸上,看到了老皇帝的主动退位,看到了整个帝国的民众含泪相送,看到了长街上献上自己最崇高敬意的人们,看到了那位罪犯被推向了圣人般的宝座。
一个屠杀者,得到了一个无比最美满的结局
那一刻,他似乎意识到了一件事,法律,和正义,似乎并不是一个东西。
那么自己一直在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曾经最坚定的天才,终于迎来了他平生第一次迷茫;
而就在他一直信奉的信仰渐渐模糊之时一个人出现了,一个疯子不管不顾的冲进了古罗马法城,上演了一场和那次伦敦飞艇坠落事故差不多的屠杀,并用一根随手捡起的枯枝,结束了那位老人的生命。
轻描淡写,杀气冲天。
在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霍普金斯理应愤怒,应该将那个人视为整个帝国最穷凶极恶的罪犯,因为他触犯的,是帝国法典里第一页上就写的几乎所有罪行。
但是他那时的心理,却莫名的感觉到了一丝畅快,一丝向往,一丝让他感到无比恐慌的憧憬。
无视法律,草菅人命,谋杀,试图让帝国陷入动荡,至人类社会安定于不顾。
赤裸裸的恐怖份子!
那天晚上,霍普金斯没有睡觉,他只是站在窗前,凝视着夜空,直道第二天清晨的阳光再次普照人间。
他被释放了出去,然后,破格提拔成为了审判庭第三司的审判长在就职仪式上,他的老师向他投来了欣慰的目光以及祝福,因为他再也没有提过关于奥古斯丁大帝有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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