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阳光从窗户外洒进来,一室温暖。
“宝贝儿,起来了,咱们该干活了。”叶枫睁开眼睛,扯了扯伊贝。
昨天已经了解到关于魔王系统的信息了。
总之就是使用力量需要带着伊贝。
在前三个月,属于融合期,融合期的时候甚至是需要伊贝在身上挂着的。
融合期过后,只要伊贝不离开十米的距离,就一样可以使用力量。
等伊贝成年了,他们就可以分开,伊贝可以自行回魔界。
而他的力量却不会因为伊贝的离开而消失,相当于复制了一份。
这么一想起来,似乎也不错,有了力量,那不是什么都有了?
说白了,在这个以武力为尊的世界,没有什么是一顿揍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多加几顿。
伊贝睁开迷蒙的眼睛,砸吧砸吧嘴,“粑粑。”
“乖女儿。”
女儿好,女儿就是贴心小棉袄。
收拾好了自己和伊贝,叶枫便带着她出门了。
他大学毕业有三年了,这三年来也没找到什么合适的工作。
总是这么高不成低不就的。
喜欢的工作人家看不上他,看上他的工作,他不喜欢。
所以才会闲在家里,不过虽然在家,但他也没有完全不找工作,本来昨天就是打算应聘的。
哪知道收了个快递就成这样了,哎!
而叶枫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上班族,现在还是在老家上班。
两老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给叶枫按揭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就是为了他以后结婚用的,现在被他自己打坏了,还得挣钱弄好才是。
至于为什么叶枫不用魔力修好?
话说,谁见过恶魔还能修房子的,又不是神仙!
出来以后,叶枫打算走的第一个地方就是伏魔队。
根据昨天魔王系统传给他的消息说,他身上不会有魔气。
伊贝跟他相连,他的能量又是魔王级别的,早就已经远远超过了紫级恶魔,这深蓝上的仪器,根本就测试不出来。
其实就算测出来也无所谓,没有什么是武力解决不了的。
想到这里,叶枫心里就安定了下来。
虽说心里还是不想当这个所谓的魔王,但没有办法,赶鸭子上架,他也只能尽快去适应这个角色了。
不就是耍贱么,他早就练就出了一身贱领。
俗称:至贱无敌。
叶枫正走着,忽然传来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一辆Jeep停在他身侧。
“咦?叶枫,是你啊,三年不见,你居然都有孩子了,你孩子真漂亮,不过穿着你的衣服,有点掉价啊。”
说话的是个肥头大耳的男人,他摇下车窗,带着墨镜,悠悠地开了口。
“你是?”
叶枫一脸懵,他肩上坐着的伊贝,晃动着小短腿,小手扯着叶枫的头发,一双大眼睛也看着车里的男人。
车里的人摘下墨镜,露出了那双眯眯眼,笑了笑,还有一口大黄牙。
“我是小强啊!”
“小强?我去,你怎么这样了?”
叶枫睁大眼,很难把记忆中的那个一表人才的同学和现在这个大肥猪联想到一起。
果然,岁月是把杀猪刀啊!
......
“我现在自己搞了个装修公司。”说着,小强递给叶枫一张名片,自动忽略了叶枫的话。
叶枫接过,看了一眼,也没看清上面写的是什么,直接揣兜里,“恭喜恭喜。”
话虽如此,可是这说话的语气,怎么就这么敷衍?
既然是恭喜的话,是不是该走点心!
小强抿唇,胖乎乎的身体有些僵硬。
其实大学那四年,叶枫和小强的关系并不怎么样,所以就算小强有钱了,叶枫也不见得要去跪舔。
气氛一瞬间有点尴尬。
“叶枫啊,其实你看吧,读书成绩好不好,还真不重要,当初我成绩比你差这么多,你看我现在不照样混得风生水起的,这样吧,反正你也没找到工作,要不来跟我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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