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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偿还血肉

伍德顺其自然地想——

——官道上的郊野驿站,既没有地窖来藏粮食,也没有厨房来做饭。

这不符合常理。

很明显,店老板在撒谎。

至于对方为什么要撒谎?用枪问问就明白了。

在枪口下,店老板魂不守舍地盯着厨房,盯着半掩的木门后边,刀疤眼的那一双大靴子。

伍德说:“给我倒酒。”

“好说!好说好说!”店老板找回了一条生路,他连滚带爬,在枪口下颤颤巍巍地拿来啤酒杯。

伍德接着问:“你有事瞒着我?”

啤酒满上,店老板细心地刷掉杯缘的泡沫,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答道。

“没有,我哪儿敢瞒着您呀。”

伍德:“接着说,渴了就喝。”

店老板浑身一僵。

伍德:“听明白了吗?听不明白我再说一遍。你要是渴了,说不出话了,就喝了它。”

从云端跌落谷底的心理体验,彻底击碎了店主的内心防线,他愁眉苦脸的,心中琢磨着。

——我这是遇上什么煞星阎王了?!这个家伙简直比狼还狠!

无奈之下,这个鸡贼的小老头只得将自己知道的全盘托出。

不过五分钟的功夫,伍德和阿明先生从农庄的麦地里弄来大把茎秆,心灵手巧的薇薇指导下,达里欧与薇薇将茎秆编成草绳。

众人用草绳将刀疤眼和店主五花大绑,绑在前厅的椅子上。

店老板大喊大叫,只觉得冤枉。

“你们绑这个土匪!是和他有仇!我帮你们避难,虽然收了钱,也是守口如瓶,没有透出去半点风声呀!老爷们!为什么要绑我呀?我一把年纪了,没什么念想!就想赚几个钱!我容易吗我?!”

没人理他。

伍德问:“大家都没事吧?”

几人摇摇头,脸上都是心有余悸,狼群它来得快,去得也快。

薇薇说:“你走以后,我们弃了车,丢了干粮,往西边跑。”

阿明说:“我割开马儿的脖子,给它放血,它疲于奔命,跑得特别卖力,马血热气腾腾,味道又腥又烈,把狼引来了。”

达里欧说:“马匪和狼杀作一团,我和达奇先生绕了个大圈,除掉圈里的草,薇薇和阿明放哨。然后在圈外点上一把火,狼群就不敢追来。到了晚上,等天气寒下来,火灭了,狼群把死狼的尸体叼走,躲进峡谷避寒,我们才敢回来。”

伍德听了心里不是个滋味。

他和一个个伙伴逐一拥抱,连范克里夫都没落下。

“辛苦了,朋友们。”

阿明先生指着刀疤眼:“他怎么办?”

店老板嘶吼着:“你们倒是关心一下我啊!我是看明白了!你们这群没良心的白眼狼!土匪都比你们好!”

伍德说:“弄醒他,他醒着比睡着了有用。”

又指着店老板说。

“给他喝酒,他睡过去肯定比醒着好。”

阿明捏着店老板的鼻子,强给小老头灌下黄汤,等店主睡过去。又用一条带着冰渣的湿毛巾,捂上刀疤眼的脸。

当刀疤眼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时,他的脑袋还处在麻药的作用下,不太清醒。范克里夫蹲在他的大腿上,用舌头狠狠地舔着他脸上的水分。

刀疤眼是个爱狗人士。

面对喜乐蒂牧羊犬的舌头,他是又惊又怒,却舍不得亮出尖牙还嘴。

他像是一头被戏耍的土拨鼠,只能吼出无能狂怒的啸叫。

“啊!!!”

他红着脸,扭动着身体,带着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范克里夫回到了女主人身边,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几分嫌弃——这狗怎么什么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将刀疤眼带着椅子一块扶起来。

刀疤眼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看着身形魁梧诡计多端的黒德尔·阿明,又死死盯着死而复生的伍德·普拉克。

这两个男人真是难缠。

一个打不过,一个杀不死。

他低下头,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经认命伏法,只是没想到,自己会栽在一杯酒里。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么?”

“骷髅会的枭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不是每个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们没有名字。【妈妈】不会给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着答道:“你会给你的铁锤取名吗?会给一颗钉子,一把齿轮取名吗?你会给你的枪取名吗?”

达里欧举手:“我以前有两把枪,都给它们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念旧的人,不过现在我们讨论的不是这个,达里欧。”伍德转而问刀疤眼:“那我该怎么称呼你?”

刀疤眼:“随你喜欢,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们的名字。连这个小老头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着刀疤眼的肩,语气坚定:“我得把你们区分开,一个个认出来,我去王都以后,要把你们都找出来,然后送进监狱。”

刀疤眼的表情,从嘲笑转为失落。

他的语气变得失魂落魄,变得信誓旦旦。

“我说的是真的,伍德,我们都没有名字,是无名之辈,与草芥一样。”

伍德问:“你没有骗我?”

刀疤眼点头:“我为什么要骗一个死人?”

此话一出,达里欧掏出枪,往枪里塞子弹,是动了杀心的意思,他从来不是什么脾气温和的老好人。

伍德拦住了萱丫头。

他问刀疤眼。

“你说我死了?”

刀疤眼讲:“对呀。我们都会死。我是椿风镇周边八十里地以内的头狼,管着六十多个兄弟。除了我们以外,往王都的路上,还有四拨人。各管各的地盘,如果有兄弟不守规矩,到了别人的地盘……”

伍德:“就会被杀死?”

“对。”大土匪点着头,从断眉疤的凹痕里,落下一滴泪来,“除了今天,我没有跑到这么远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软弱。

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到临死时,要往回看,往身后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径不过五十公里,这就是他一辈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们不能越界,四岁以前,露丝妈妈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许我们互帮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们聚成团。

我不敢和兄弟们说露丝妈妈的坏话,每个孩子都觉得,露丝妈妈在给他们送车队,送粮食,她说,有勇气挥动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队伍里活过二十年,就能回到露丝妈妈身边,和妈妈永远呆在一起。

一开始,我们队伍里年长的哥哥们还算听话,到后来,往外的车队越来越厉害,我们打不过了,就变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远就被狼吃掉。露丝要我们卖命,也没几个人肯听。

离椿风镇越远,离露丝妈妈越远,消息就越闭塞,而外边的人反而越忠诚,因为距离产生美,他们长大以后,没几个人见过露丝妈妈,心里想的,只有在孩提时代,躺在露丝妈妈怀里时那种温暖的感觉。

他们不会靠近镇子,恪守着杀死越界人的职责,狼来了不会开枪,反而能对同胞扣动扳机,而且杀得又快又狠,因为在他们眼里,我们是第一批抢到猎物的人,他们只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喝汤。他们恨我,比起商队,比起狼,他们更恨我们。”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样大,小少爷。”刀疤眼瞥着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说:“不过看得出来,你比我要强,要聪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无情。

黒德尔·阿明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这位赏金猎人在博克侦探社里受到的教育,老师说过的话都告诉过他。

——罪犯是什么人?

是丧尽天良,无恶不作的人。

可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刀疤眼是什么人?

——他是露丝买来的儿童。

——从小接受的教育,灌输的理念,都是为了“当土匪”,他早就变成了工具。

伍德问:“我们现在离王都还有多远?”

“你在为难我,我怎么会知道?也许他知道。”刀疤眼看着店老板。

阿明红了眼,他无法接受这种事实。

他是个赏金猎人,是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没有冤魂!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如果他的枪,曾经杀死过这种人。

那么他和罪犯有什么两样?

阿明吼道:“你能盼着从土匪嘴里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伍德!杀了他!他身上的血债足够杀死他千次万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从朋友身上找到认同感,找到归属感,找到那一份“正义”的感觉。

“我也是个土匪。”达里欧掏枪指着阿明先生的脑袋,“你要真那么勇敢,试着来抓我。我可比他厉害多了。”

此时此刻,萱丫头撕下了脸颊上的贴纸,喝下解咒魔药,露出原本的模样来。

她说:“和这家伙不同,我是货真价实的土匪,是骷髅会的余孽。”

阿明眉头紧皱,太阳穴叫人用枪指着,也不敢轻举妄动,心中只盼着伍德先生不要抱着妇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轻声笑道:“哈,女人。”

萱丫头面无表情地捧读嘲讽。

“呵,男人。”

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选择。

他单单只想把事情问清楚,问清这片草原上,还有多少藏在暗处的“狼”。

他捂着刀疤眼的脖颈,将对方的脑袋抬起。

在煤油灯的直射下,受审的犯人睁不开眼睛。

伍德问:“如果官道有车队遇上狼,遭了难,你们最快会花多长时间赶过来。”

刀疤眼想低下头,他想睁开眼,他没有看伍德,却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这女人口中的“骷髅会”。

毕竟这是他的梦想。

他当了一辈子的“假土匪”,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骷髅会里的“英雄们”如何劫富济贫,刀头舔血,如何在丑恶的军队面前去歌颂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脱困的【故事】。

胸口的旧章,是他向露丝妈妈苦苦求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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