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人最美的一天一定是穿上婚纱的那一天,杨墨深信不疑,因为眼前的一诺比之前她见过的任何一刻都要美,精致的妆容,香肩半露,长长的同色宝石耳坠,将肌肤衬的犹如凝脂一般。弧形优美的抹胸更是让纤腰盈盈似的经不住一握,被雪白合体的婚纱包裹着的娇躯,就像夜晚中那颗最闪亮的星星,那千层的婚纱裙摆像一朵大大的百合花,纯洁而美好。此刻一诺恬静地坐在沙发上,安安静静的,像迪士尼里面的公主。杨墨心想,果然所有的女人在爱情面前都会收起自己的锋牙利爪。
一诺欣喜接过杨墨的礼品,当听到杨墨后面的打趣后,竟娇羞地低下头去。
杨墨见一诺害羞,便也不再打趣,只是心中感慨,女人呀!冯管你是泼辣的、婉约的、还是大咧的性格,在心爱的男人面前永远都会是娇羞的、小鸟依人的模样。突然,发觉一诺身边就自己一个伴娘,忍不住出声,“一诺,其他伴娘呢?怎么还没有来?”
一诺脸颊上的红晕已经褪去,听杨墨发问,便抬起头来,“就你一个。”
杨墨诧异,受宠若惊,瞬间觉得自己今天责任重大,但同时,她又有一丝惊喜,伴娘就她一个人,可见一诺是把她当成真正的闺蜜了。良久,杨墨弯腰把一诺的裙摆轻轻扫到一边,腾出个位置出来把自己给塞进去,今天她穿了一诺给她准备的伴娘礼服,一条嫩嫩的草绿色长裙,是她喜欢的颜色,其实是一诺发了好几张图片过来她自己选的,她把头发扎成一个低低的马尾,只用一个黑色的皮筋扎着,淡淡的描了下眉,涂了一层低调的豆沙唇膏,其他什么都没有弄,她是伴娘,不能抢了新娘的风头,为此她还换上了一双只有3厘米的高跟鞋,虽然她们差不多的身高,但她更愿意在婚礼上和一诺站在一起的时候,所有人的焦点都投在一诺的身上。
杨墨低头小心的整理着一诺的裙摆,然后又帮她把头纱整理的没有一丝折痕,眼里不自觉地流露出羡慕的目光,“一诺,你今天好美!”
一诺娇羞地笑了,“你结婚的时候也一定很美的!”
杨墨笑笑没有说话,眼里飘闪过一抹落寞地神情,结婚啊!可能不可能了吧!
下午4点25分,杨墨扶着一诺准时站在礼堂的末端,一诺说她把婚礼程序删减了很多,不想弄的那么繁复。
钢琴曲《梦中的婚礼》准时缓缓响起,婚礼主持人走上舞台,用特有的童话故事的开场请出新郎和新娘:
“传说中,王子用深情的吻吻醒了沉睡的公主,而在同时,世界山最美的玫瑰也开满了他们生命中每一个角落。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今天的我们将一起见证一段美好的爱情,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后,我们已忘了具体的时间与地点,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对新人的甜蜜誓约以及幸福永伴……现在有请我们今天的王子和公主闪亮登场!”
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陈豪始终没有出现,礼堂里大部分人开始窃窃私语,杨墨一只眼搜寻陈豪的身影,一只眼看向身边的一诺,最后只得用疑惑的眼神问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一诺没有回应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杨墨一时也猜不透她的心思,只好伸手紧紧地握住她。
就这样,令人的窒息的礼堂里,所有人的目光开始聚集在新娘身上,似乎正等着新娘的笑话,一诺依旧笔直的挺在礼堂末端处,不理会他们琐碎地交谈声,也不理会他们异样的眼光。杨墨不禁敬佩一诺的冷静,她比她想像的更加爱陈豪呀!却也不禁在心底暗骂,这陈豪真是太过分了。她遥望前排搜索到一诺父母的位置,心中长叹一口气,只有他们是真正的在担心着一诺吧!那两双眼睛里写满了对自家女儿的紧张、担忧,以及对未来女婿的不满。
终于,身后达达的脚步声响起,陈豪慢悠悠地从礼堂门外走了进来,一诺的手劲明显地松了下来,杨墨悬着的心也缓缓落地。礼堂里的低声窃语也慢慢消散,只是陈豪身上的不羁,显示着他是多么的不在乎今天的婚礼,杨墨看着,是那样的刺眼,不禁瞪了他一眼,他却选择性的忽视。
新郎新娘交换结婚誓词,交换戒指……一切都按照那张程序表走着,但杨墨总觉少了点什么,当婚礼主持人宣布抛捧花时,一诺突然转身将手中的新娘捧花直接塞到了杨墨手上,她说,“希望能将我所有的桃花运都给我的好姐妹,我今天的伴娘。”
杨墨惊讶的同时,顿觉一股热流从心中冒出,在眼里打转,眼泪差点没有控制住掉了下来,她没有想到一诺会把捧花私心留下,当场送给自己,伸手一把把一诺拥入怀中,也把所有的感动和泪水都拥入怀中。
当晚,杨墨连夜赶回了A市,洗漱完后,趁着熬粥的时刻,在沙发上仔细研究着伴手礼和捧花,伴手礼是20颗巧克力,用一个精致的爱心盒子包装着,上面敷着一张卡片,她好奇地打开,里面有新人的签名,可是陈豪的那处签名很明显是用章子盖上去的,一诺的却是手写的,她不禁蹙眉,想起今天陈豪在婚礼上的表现,那脸上的拒绝和无奈是那样的明显,她叹了口气,盯着旁边的手捧花喃喃自言,“如果结婚不是两情相悦,我愿意孤苦一生。”
咖啡店里,萧玉为了欢迎萧北辰第一天来咖啡店里上班,给他包了一个大大的红包,萧北辰表情淡淡地“哦”了一声接过,萧玉表示不满,“你好歹也表现出一个惊讶的表情吧!你这样让我以后没有了发红包的欲望了。”
“呀!不行的,萧姐,你要是没有了发红包的欲望,我们会很难过的。”王甜甜站在前台处故意娇娇地说,她可算找到插话的机会了。
她今天很早的就来了,只因为年假前一天,萧玉告诉他们萧北辰年后会过来一起上班,为此,她今天5点钟就起床开始打扮自己,她对自己的外貌向来很有自信。
遥记得半年前,她在图书馆做兼职时第一次见到萧北辰,那时候,他穿了一件黑色的Tshirt,戴了一顶黑色的棒球帽,表情酷酷地,手上拿了一本英文版的《岛》,站在图书馆的借阅图书处,她心脏砰砰地接过他手中的借阅证和图书,很有心思地记住了他的名字和他的学院班级,她知道她喜欢上他了。一见钟情不仅会出现在电视剧中,也会出现在现实中。
从那以后,她经常会出现在那条从男生宿舍通往金融院的必经路上,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宿舍四人从她身边一次次走过,但他始终没有多看过她一眼,直到有一天,那是一个中午,第四节课下课,他走在他们中间,突然低声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她看着他走向她,她现在还记得那个时候的激动和紧张,她期待着他会说出她想听到的话语。
但是,他却说,“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我也不想知道,但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出现在我眼前。”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还有他的室友们,好似在笑她自不量力,那嘴角的笑容比头顶的太阳更加的刺眼。
从那以后,她都只敢站在远处偷偷地看他,他的身边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个女孩,她是欣慰的,她认为自己始终都是有机会的,所以她费了好大的劲才从同学那里打听到,他有一个姐姐在这里开咖啡店,并且他们感情还很好,为此,她便过来了,并以自身实力谋得了一份兼职,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她那个时候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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