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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朝阳初升直到夜幕降临,日夜兼程,朝汐总算在第三天太阳落山之前到达了秋都。
秋都果真名不虚传,谷清河清澈见底,围绕在秋都城的周围,让这城中到处都是细河流水。南面是大片的茶花,听闻这里的茶叶格外醇香,就连秋都城里都能闻到淡淡的茶花香味。
柳叶儿低垂,木栈流水,破桌旧椅,紫壶慢饮,这秋都有着众多文人雅客喜爱的风雅之气,仿佛只要置身于这秋都之内,就自然而然褪去了一身蛮气,全都变成了满腹墨水的读书人。
秋都风雅,却也繁华。有孤灯一盏的客栈,也有喧闹通明的酒家。
朝汐在长竹村长大,确实是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人。刚走到城门口就被那些高高悬在城楼上的大红灯笼看花了眼,守城卫兵见她一副乡巴佬的样子,倒也没有仔细盘查,随便看了看包袱中的旧衣破衫就放她进城了。
走在秋都城內,朝汐心中既兴奋又不安。
夜幕低垂,万家通明,街上到处都有手持折扇的翩翩公子,身边伴着一笑嫣然的美佳人。
“客官,里面请!里面宽敞!”
“刘公子,真是好久没来了,奴家都想你了!”
“哈哈,李兄,昨日我可是看到你在流芳阁里做的对子了,李兄文采果真是无人能及。”
街巷热闹非凡,朝汐背着大包袱一副土包子进城的打扮,让她与这些人显得格格不入。
尤其是看到街上女子全都是肤若凝脂,玉簪丝衣,从来没讲究过衣着打扮的朝汐,也多少觉得有些抬不起头来。
好在这秋都虽说繁华富饶,但民风还算温和淳朴,一路上也未得到什么侧眼冷言。
朝汐有些累了,避开闹市,找到一家“看上去就很便宜”的客栈,打算就此歇息。
这家客栈开在偏僻的小巷中,人烟较少,又没装点那些大红灯笼,看上去装潢也很老旧,破有种破败之感。
朝汐倒是很满意,因为这里的确看上去就很便宜。
朝汐一步踏入,小二哥从账台前钻出来,笑脸相迎道:“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
“住店。”朝汐边往里走边回道。
大堂里只有三两桌食客,显得有些冷清。角落里一个身宽体胖的男子桌前摆着十来盘菜肴,一个人正在大快朵颐。
朝汐瞧着他的吃相,也觉得腹中饥饿难耐。
账台后的掌柜的一脸福相,让朝汐不免想起了那个雨夜布满杀意的胖阵师,瞬间感到头皮发麻。
面前的掌柜当然不是那个死去的阵师,只不过二人体型与五官相似,所以朝汐还是忍不住头皮发麻。
胖掌柜笑容满面,问道:“姑娘,要住雅间还是别院?”
雅间别院?听上去就很贵!
朝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普通的就行。”
掌柜的倒是也没有看不起朝汐的样子,微微笑着点了点头,道:“我们这儿有一间房很普通,就是小一些,不知姑娘介不介意。”
朝汐忙着摇头,心想自己马棚都睡过了,还会介意屋子小?
“不介意。”
掌柜的笑了笑,他当然能看出朝汐不是富人,甚至在她的衣着打扮上满满的透露出一股贫穷气息,但他并未露出鄙夷之意,而是笑道:“看姑娘一身尘土,应该是赶路之人,天下行路之人皆属不易,房钱我自会给姑娘优惠一些。”
朝汐拱手言道:“多谢掌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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