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舟车劳顿,半个月后,乙一等一行人穿过函谷关,来到了京都的地界。
夏季糜子小麦等各种农作物已经开始收割了,从汉中盆地到关中平原,再到华北平原,数百公里的沿线,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到处都是一片丰收的喜悦,农户们起早贪黑,开始了忙碌,虽然很辛苦,但是很开心。
因为粮食的丰收,意味冬天不用挨饿受冻,他们又可以过一年。
眼看京都就在前方不远,钱富贵也放缓了赶车的速度,让身体虚弱的乙一可以好好休养一番。
接近傍晚,西边的天空燃起了火红的云霞,犹如天火在燃烧,将半边的天空都染红了。
红霞普照下,地势一马平川的大地上,小麦的田野犹如一望无际的海洋,随着微风掀起一股股麦浪,即便生活在城市中,不是农家人,看到此情此景,乙一也忍不住心生感慨。
“粮食大丰收,洪水被赶跑,百姓安居乐业,齐夸——”
唱着唱着,乙一就唱不下去,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竟然自然而然字把改革春风吹满地给唱了出来,看来这洗脑神曲,确实威力巨大,到了平行宇宙的另一个世界,也难逃一劫。
钱富贵听的一愣一愣的,“公子,你唱的真好听,后面的呢?”
浪连天骑着白马,从前面扭过头来,鄙夷道:“他这是瞎哼哼呢,你还真的以为后面还有文章啊。”
“我家公子——”钱富贵立刻就不服气,想要辩解,乙一拦住了他,这洗脑神曲威力巨大,现在还不适合拿出来,等以后有机会再说。
要不然现在说出来,估计大家也接受不了。
浪连天见乙一不说话,哼了一声,傲娇地扭过头去,双腿一磕坐下的马肚子,加快了速度。
乙一不禁失笑,这家伙最近总是找茬,看来怨气还是没有下去啊!
“啊——”
忽然一声尖叫,众人闻声看去,只见道路旁一个七八岁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坐倒在地上,痛哭着捂住了右脚,小手的缝隙中,正有殷红的鲜血冒出。
“胖妮,你脚怎么流血了?”小女孩的旁边一个身穿粗布衣衫的十五六岁少年,忙丢下手里的镰刀,关切地问道。
“大哥哥,我的脚被石头给划破了,好痛呀。”小女孩圆鼓鼓的脸蛋,远比一般的同龄孩子要大,肉嘟嘟的,看起来非常可爱。
此刻因为疼痛而扭曲的小脸上泪水长流,加上哭得眼眸凄楚的一双乌黑大眼睛,就像黑宝石挂露珠,看的人心都碎了,忍不住就想要去呵护。
那农家人打扮的少年自是心疼的要命,恨不得取而代之。
只是可惜不能办到,急得满头大汗,在原地转转,那小女孩捂着流血的脚,更是哭个不停。
“这女孩还小,脚皮嫩,容易伤着,怎么不穿鞋啊。”乙一看着奇怪,问道。
钱富贵指了指小女孩身上破烂带补丁的衣服说:“她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穿件完整的衣衫都很难,哪有能力去购买步鞋穿啊,平时都是破布裹着脚穿草鞋,到了夏天,天气炎热,自然光脚更舒坦一些。”
“公子看,这一路上过来,我们看到的农家人基本都是光脚,就是如此,毕竟草鞋也是鞋,买要花钱的,对于吃的都不够的穷苦人家来说,怎么会舍得,当然能不穿鞋的时候,就不穿了。”
乙一听了一阵沉默,他在大城市中长大,除了洗脚和睡觉的时候,其他任何时候脚上肯定都有一双鞋,那是因为父母都是拿工薪的,家里条件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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