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回答我,你说你和北辰·曦和认识?怎么认识的?他现实中是个怎么样的人?”
安塞尔·穗悦一直以北辰·曦和为目标,她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见到他,所以她成为了一个佣兵团的团长。为数不多的女团长令她在两百个群星佣兵团中的位置很靠前,由此也有一些名气。
由自己的第一星神命名的“破坏机器”安塞尔·穗悦有着超强的破坏力。警惕的星则渊不会傻的说出自己的姓氏,所以只是添油加醋的说道:
“我是卡兰罗拉州乔木城人,我们那里离码头近,他们开辟新航路后来我们城住了一段时间,我是那时候和他认识的。他在现实中是个很精致的人,说话温柔,自带一点霸气,他的发型总是梳一丝不苟,比佣兵之家里的雕像还细致。”
星则渊像是在塑造一个完美形象的人,但是他其实想说北辰·曦和是一个不喜欢在晚上睡觉的怪人,他说好要帮自己训练体能的,结果后面就反悔了。那个人是很霸气,但是他说起话来就感觉你欠他钱一样,不过总体来说,星则渊觉得他还是很好的。
他可是佣兵界的王,更是无数佣兵心目中的神,像安塞尔·穗悦这样的人不算少数。
“真是好运啊!羡慕!”
她说着,摇头表示可惜,有些失落。
“可以让我看看墨星吗?”
“可以!”
长一米六的墨星被星则渊解了下来,本来以为会死战一场的他没想到眼前这个人因为自己手上的墨星而大改态度,但是穗悦摸了摸墨星,准备将其套在自己手时,才发现手中的墨星既然变得钢铁一样坚硬,根本无法套在手上。
“怎么了?”
“它没认可我。”
穗悦有些失落,当星则渊接过它的时候,墨星重新恢复柔软似绷带的模样。
“你肯定有过人之处,不然它不会选择你,北辰·曦和也不会把它送给你。”
“或许吧!谁知道呢?”
星则渊没有将其绑在自己拳上,而是将其收了起来。九带铭文器是有生命的,也是会选择人的,但无论是墨星,还是其他九带铭文器,都不会拒绝星则渊,因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梦氏的血液。
“需要给你们一点时间好好聊聊吗?”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聊聊。”
穷凌有些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穗悦,心中装着偶像的感觉像一种信仰,他不懂!所以把手臂放在身边的辟宁的肩膀上,显得有点随意。
“我们回去收拾东西!”
“好!顺便做点饭!”
“不用了,我让团员做好饭菜款待大家,希望大家不要客气!”
“我从不客气!”
穷凌说完,和身边三人一起往棚屋里走。
“我们带着东西马上来。”
“一直都知道团长有铭文器,但是不知道那个铭文器既然是‘佣兵之王’北辰·曦和的。”
“甘索大哥,你知道吗?”
甘索可是星则渊的第一个团员。
“不知道,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他就戴着墨星了。”
“我想起来了,当时黄高林老爷爷说起过永恒天堂佣兵团叶尔森团长的名字,但是我当时似乎没注意。”
沫说着,觉得自己有些迟钝了,难怪过去几天总觉得自己有什么事儿一直记得,但就是想不起来具体内容。
“嗨!都是小事儿,不管他是谁,我们都会和他一起当佣兵不是吗?”
穷凌将自己洗好的短袖叠好,然后去找星则渊,他们已习惯流浪,没有那座城可以挽留住他们,让他们停下脚步,更不说这布满棚屋的地方。
“说的也是!”
嘴上这么说,但是只有甘索一个人真正可以领悟到那种感觉。不管星则渊有怎样的身世或潜力让北辰·曦和认可他,他都会和他一起去远方。黑水州距离他的家乡很远,到了那里后,他或许还会去更远的地方。
但是沫总觉得星则渊越来越神秘了,他的身上似乎有着不解之谜没有被解开。虽然他和辟宁更多感觉到的是兴奋,沫想当一名佣兵,不管那个期限是多久,只要可以做一名佣兵,他就可以让自己生来无憾。
至于辟宁,就算他再老成,也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大男孩,追求冒险和热血,是每个男孩都渴望的事情。
小时候,我们总希望自己能与众不同,希望自己一生气就雷鸣下雨,希望自己一开心就雨过彩虹。不管做什么,我们都希望展现出自己不同的一面,他们也一样,只有自己的不同,才可以让他们被记住,万人敬仰,估计很少有人会拒绝。
“请坐!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多讲讲关于王的事情。”
穗悦的态度温和,叫几个人去准备宴会,她坐在巨大的木棚屋里,像坐在豪华的大厅。端正的坐姿显得三十多岁的穗悦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她拖着自己面若桃靥的面孔,期待着星则渊的回答。
看着那对炽热的眼睛,星则渊没办法,只好讲。但是眼前梳着斜短发的穗悦,哪是昨天那个捏碎直径一百米木台的满是英气的女人?她现在的样子,分明是“双目含春寻爱忙,一番互相润枯肠。帅男已随清风去,犹念残影不能忘”的花痴。
“他不喜欢晚上睡觉,他觉得那样不安全。”
星则渊一时间想不出来那么多的事,所以说起话来结结巴巴的。
“还有……他和身边的人都相处的很融洽,我每次见到他的时候,他都神出鬼没的,感觉很神秘。我感觉他是个好人,是他教会了我关于佣兵的所有事情。”
穗悦听着,问星则渊:
“你今后要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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