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弃的眼睛更亮了。刚才,这只巨熊的手掌充分诠释了它的笨拙和熟练。此时身体的功能完全匹配。手掌毫无疑问地伸出来,好像已经释放了力量。以千斤之力,它怎么能不砸脑袋呢?
似乎对自己的结果很满意,巨熊放松了下身体,甩了甩脑袋后扑向莫离的身体,连撕带咬,开始吃,吃得很快,很快就将身体的一小部分吃干净了,连骨头都啃成了碎片,似乎很饿。
最初,当巨熊吃光所有的诱饵,然后在昏迷中杀死它时,绝对没有危险,但是没有人预料到在这个时候会发生事故。
然而,这一次,他没有手里拿着叉枪,让它从树上掉下来。与此同时,他焦虑地叫了一声。
死是好事,因为高超的狩猎技巧,甘城发现的棕榈树离诱饵更近,这无疑震惊了巨熊。
“胡露露……”巨熊非常警觉,一甩打开粘稠的内脏,看着棕榈树,干枯成鼻孔的东西突然翻腾了过去。
陆弃的瞳孔缩小了。这只巨熊跑得真快。它离十米的距离只有几下笛声。然后我看到那只巨大的熊用武力和人力站起来,撞在树干上。这种爆发的力量甚至更令人惊讶。恐怕有很大的潜力。
“啪,啪!”树干裂开的声音伴随着树叶嘎嘎作响的声音,树干被迫从树上掉了下来。迎接他的是带着血腥气味的五指巨掌。
干得好,不但从十多米高的地方毫发无损地摔了下来,这也躲了起来,同时开始向陆弃所在的树跑去,嘴里喊着:“永远移动领导,救我!”
蹲在棕榈树的树冠上,陆弃的眼睛微微一动。他此时没有生气,变成了一只大熊。既然问题已经出现,现在需要的是解决它。他透过叶缝仔细观察甘城后面的巨熊,判断它可能的路线。
这种判断不好,因为巨熊的行为会根据甘城的逃跑而调整。换句话说,陆弃必须事先判断甘城可能采取的行动。
当人们处于危险中时,他们的潜力会爆炸。他们将被冲到山顶,感受附近的鱼腥味。嗖嗖的一声,他爬上了陆弃一生中爬得最快的棕榈树干。
然后,大熊用同样的技巧拍了拍棕榈树。这时,陆弃跳了下来,双手紧握斩首刀,劈开了大熊凸起的鼻梁。
这把刀像雷一样亮,但令陆弃惊讶的是,这只巨熊非常警觉地向它的头部左侧移动,避开了致命的一击,但它的右耳没有逃过厄运,一大块皮毛被一把锋利的砍头刀割掉。
当陆弃筋疲力尽的时候,他踩在这只巨熊宽厚的背上,滚出了转弯间的距离。
无缘无故被割下耳朵和一块肉,谁会大发雷霆,更别说在这片森林里也是一头巨型熊的霸主了?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吼声,巨熊放弃了,转身追赶大敌陆弃。
“别动,大顺,把叉枪给我!”陆弃大叫着,随着鹿奔跑的趋势迅速跑到一边。他一点也不想面对这只巨熊。这是自杀行为。毕竟,他不是在前世积累黑暗力量的人,这只巨熊和他前世见过的500公斤重的黑熊不一样!
陆弃的话音刚落,其他人已经逃到了大顺的棕榈树下,这是为了陆弃那有勇气承受,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被感动的风格,帮助大顺赶紧把手中的叉枪放在陆弃面前。
一英寸长,一英寸强,叉枪不如砍头刀锋利,但在某些情况下,它比砍头刀好得多。毕竟,如果陆弃只是转过身,用刀砍了这只巨熊,他就能砍了它。然而,以这只巨熊的速度和力量,陆弃有超过70%的可能死亡。
“很好!”大顺不愧是弓箭手,这投掷方面恰到好处,陆弃将叉枪抄在他手里轻轻忍不住叫了一声好。
俗话说,一个人不怕像神一样的对手,一个人害怕像猪一样的队友。有一个好的队友通常可以在关键时刻给人们带来合适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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