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峰并没有认为这是第一笔生意来了,虽然上一世没有这个桥段,但他本能地认为谭胜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你要看书?一下看五本你一晚上能看完吗?”
“一晚上看不完我不会两晚上看,两晚上看不完就三晚上看。”
万峰琢磨一下这话有点不对劲儿:“你多看一天我可是要多收一次钱的。”
“还要钱?要钱没有!”
万峰就知道这位是打算白撮。
“我的书租一本一天一分,没钱谁伺候你。”
谭胜的小脸刷地就黑了:“看你一本破书还想要钱?我就不给你钱。”
谭胜在班级里属于个子最矮的人,但人很混头,他叔辈哥哥谭春却是班级里个子最高的。
在学校个子高矮虽然不能绝对的成为厉害不厉害的标准,但个子高的人确实受的欺负比较少反而却能去欺负别人。
谭春当时的个子已经超过一米七了,是班级里个子最高的人,在班级里是没有人敢去欺负他。
谭胜倚仗着谭春在班级乃至学校里也是很嚣张的存在。
但万峰才不管那一套:“没钱看个几毛的书,你爱哪去哪去没人屌你。”
这个头是坚决不能开了,一但开了这么个头,以后他的书还要不要收钱?
“这么说你是不肯给我看了呗?”
“拿钱你爱看什么我就有什么,没钱!爱哪玩哪玩去!”
谭胜面色狰狞:“好,既然你不给我小书看,你拿到学校一本我就去告老师一本,看看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看着谭胜那张令人厌恶的脸,万峰很想一巴掌拍过去让丫的认识一下人生的残酷,但是想想自己今天是第一天到学校便生生忍住了。
转学第一天就打人,那他就该背着书包回家了。
他才不会那么傻呢。
不过谭胜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他,小人书不能带到学校来。
他还是得想个万全之策,小书尽量不带到学校来,最好是在离学校最近的小树屯找一个可靠的人家。
万峰就想到了他上学放学都要经过的许景民家。
万峰的姥爷当时就在学校后面的果园里当技术员,许景民也在果园里干活,他姥爷和许景民家关系相当不错,这是一方面的原因。
另一方面,万峰全家在八年后从龙江举家搬迁回来的时候,就在小树屯许景民家前面大队院子里的一栋房子里住。
当时二十岁的他和许民家的女儿许美琳谈了四年的恋爱,眼看就要谈婚论嫁的时候却因为其它的原因而分道扬镳,这成了万峰一生的遗憾。
万峰比许美琳大四岁,现在她还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她哥哥现在也比万峰低一年级。
按理他把书带在身上在校外找个地方交易就可以,但是八十多本小人书足以装下整整一书包,他总不能书包里全装小人书吧。
若是被老师发现肯定全军覆没了,再说这天天背来背去的还不够麻烦的呢。
所以他需要在离学校最近的小树屯找一个寄放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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