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这一段并不是要别人以为我的生活真的有多么困难,也并不是要博得大家的同情。其实,在这个充斥着艺术的气息的校园里,我这种 DIY 的装扮也没什么不好的啊,至少它们还可以证明我挺有艺术天赋的。
对于从小就爱做白日梦的我来说,这么想确实可以让我好受很多,也正是因为我爱做白日梦,才让我拥有了这样的能力:把坏的想成好的,把好的想成更好的。这不,在我眼前的这一栋哥特式建筑经过我的思想的过滤,就变成了维多利亚女王居住过的城堡。
我闭上眼睛,深深地吸进一口这里似乎充斥着金币的味道的空气,迈出大步向前走去,仿佛我正在慢慢登上女王的宝座,准备昭告全世界我就是文艺界的新一代小天后。从周围传来的男孩女孩们的说话声,在我的脑海中都变成了红毯两旁大臣们的奉承。周围有花,有红酒,有灯光,似乎还缺了一点......
“哎呦!”我暂时还没想到缺了什么,因为眼前该死的台阶把我的白日梦摔得粉碎。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膝盖,确定我的牛仔裤没有因为这个不现实的白日梦又多两个窟窿。我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样子有多窘,如果你看见过路边活蹦乱跳却一头扎进粪堆里的哈巴狗,你大概就不难想象我现在的样子了。我试着自己爬起来,但膝盖好像确实受了伤。
这是我到蒙卡尔的第一天,难道就要像个傻瓜似的坐在这个台阶上等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看我的笑话吗?想到这里,我的头就开始嗡嗡地响。
“你没事吧?”这声音好像是一个人在唱歌,听上去很有节奏感,很舒服。
我回头。一个高大的男生正弯下腰用询问的眼神望着我。阳光从他的背后照过来,他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
这就是传说中的艳遇吗?可是这也来得太快了吧,况且我现在这么糗,一定笑死人了。
“没,没事。”我又尝试着站起来,可是他的手却不自觉地伸上来扶我。
“小心一点。”他说完,头也不回地朝“城堡”的方向走去,扔下我站在原地像博物馆里的雕塑一样,还没搞清楚前一秒发生了什么。
他,是我对余明磊最初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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