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少说,谁稀罕看你那玩意儿,我们出去了,你想趁机逃跑吗?”林达民骂骂咧咧的呵斥道。
“大叔,我又不会特异功能,这厕所只有一扇门,窗子什么都没有,我怎么跑呀?”男子贫嘴道。
吴喻和林达民退到九六厕所门口,大约过了三分钟,男子才走出来,一下便被两人按在墙上,反手拷住。
“冤枉哪!公安打人啦!”男子吱吱哇哇乱叫,一旁的女子站在刘真真身边,风轻云淡的看着这一幕,心里有点儿幸灾乐祸。
两人被带到派出所录口供,虽然只是个菜鸟警员,但吴喻感觉这真是桩蹊跷的案件,至于哪里蹊跷,吴喻一时说不上来。
“你们两人认识吗?”吴喻负责审问男子,此人姓杜。
“认识。”杜某回答。
“受害人叫什么名字?”吴喻询问。
“受害人?谁是受害人?我吗?”杜某无辜的说。
“又贫,我说你知道你房间的女人叫什么名字吗?”吴喻感觉审讯怎么能如此儿戏,但是又没办法。
“不知道,但是我们之前通过电话,不信你可以查我手机的通话记录,警官。”杜某信誓旦旦的说,不像是撒谎。
嫌犯的证物还没有上交,吴喻很快找到杜某的手机,得知手机密码后,查到了受害人和杜某的通话记录。
两人在两小时前第一次通话,时长八分钟,后来又陆陆续续打了三次电话,每次通话两分钟以内,最后一次通话是在一个半小时前。
吴喻接到报警电话是四十分钟前,到底怎么回事?
真奇怪,强奸犯会和受害人提前两小时打电话,他们到底谈什么?为什么会发展到犯罪的地步?
“你们电话里谈了些什么?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又怎么会知道她的电话号码?”吴喻问道。
“这个,不好说。”杜某眼神闪烁。
“那行,等法医从证物中检测出你的dna,你等着坐牢吧。”吴喻生气的说。
“吴喻,歇会儿,下班了。”林达民看看手机,已经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
吴喻装着满肚子的疑问,真不想就此放手。
不过他想问问受害人,两个人电话里到底谈了什么?为什么杜某会说两人认识?
吴喻和林达民去了食堂,草草扒了几口饭,便带着疑问去见受害人。
受害人姓汪,据她供述,杜某将汪女士骗至江城酒店,无耻的对她实施了强奸。
杜某究竟用了什么手段,才能将汪女士骗至酒店,毕竟开房可是要本人拿身份证的,如果汪女士不同意,杜某也不能绑她去吧。
“汪女士,案发前,你和杜某通过电话,对不对?”吴喻问道。
“是的。”受害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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