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沈莫惊讶的问道:“她也在郑城吗,前两天你不是刚说过,她在你们湖南老家生活吗?”
吴景戎有些不好意思,腼腆的笑了笑,“两天前的确还在老家,可是她突然说很想念我,于是就来郑城找我了。”
“噢~”沈莫和罗莎莎这才恍然大悟,纷纷打趣他,“真是没想到,花花对你倒是一往情深。”
“哪里哪里!”吴景戎低调的摆摆手,“女孩的心思总是让人很难琢磨,我也是尽量想办法去满足她的要求。”
沈莫有些疑惑的问道:“可是,我跟花花素未谋面,说句不好听的话,就连跟你似乎也不太熟。你的这个提议,会不会太突兀了?”
吴景戎听了这些话,神情变得忧伤起来,双眼微红,可怜巴巴的看着沈莫。半晌才嘶哑的开了口,“我知道我这样死皮赖脸的跟着你,只会让你讨厌我。可是我并不是一个坏人,我只是对你很有好感,很想认识你。而且在我的心里,早就把你当成了好朋友,事实上我却不够资格做你的朋友!”
说完这些,吴景戎低下头去,抱着双臂把脸埋了进去,让人再也看不清楚他的表情。他的肩膀一抽一抽的,好像在哭泣。
沈莫觉得十分莫名其妙,她紧皱着眉头想了想,悄声问罗莎莎,“他这番话说的,好像我是负心汉一样。可能我真的伤到他自尊心了,现在怎么办?”
罗莎莎瞧了瞧埋着头抽泣的吴景戎,蓦然想起自己小时候被被人孤立疏远的那种滋味,不由得心里一酸。于是开口帮他说话,“听说搞艺术的都有一颗特别忧郁特别敏感的心,不就是个花花嘛,混来混去也就混熟了,是不是?”
沈莫点点头,觉得罗莎莎的话很有道理,况且风管家和谷婆婆一直以来都很鼓励她广交朋友。于是她轻轻拍了拍吴景戎的肩膀,“别哭了,我也没说不把你当朋友啊,只是我们还需要更多时间去熟悉,对不对?”
吴景戎止住了抽泣,抬起头来,双眼虽然通红,却一颗泪珠也没有。他委屈的撇撇嘴,“那我们家的花花呢?”
“朋友的朋友,当然也是朋友!”沈莫有些无可奈何,口中敷衍着:“有空了,你把她带出来咱们一起吃个饭,顺便聊聊天?”
“好嘞!”吴景戎这下子可来了精神,也不再装可怜了,掏出手机十指翻飞般的按键,“俗话说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天中午吧,我请客。”
沈莫和罗莎莎还没来得及说话,眼睁睁的看着他把信息发出去了,只得答应了下来,“那好吧,待会我通知梦蝶梦雪姐妹俩。”
第一节大课结束后,吴景戎站起身来离开了,他说要去好好安排安排,可不能委屈了他们家的花花。
罗莎莎瞧着吴景戎的背影,幽幽的说道:“我真的很想见一见这个花花,她是如何把吴大才子迷得这般神魂颠倒?”
沈莫扑哧一笑,摇摇头不置可否。
中午放学后,沈莫和罗莎莎在学校的博学路口那里跟梦蝶梦雪汇合,姐妹四人按照吴景戎给出的地址,七拐八绕的去了一家位置很是隐秘的小餐馆。
一抬头,乌黑色的匾额上写着龙飞凤舞的鎏金大字“黔之源”,匾额的角落处还有一方奇怪的图案。门口垂着的是色彩艳丽的蜡染布帘,颇具情调。
沈莫沉默了一下,喃喃自语道:“学校里怎么会有黔菜馆?”
梦雪用手摸了摸精美的布帘,似乎很是喜爱。她率先掀开帘子走了进去,惊叹了两声,连连招呼姐妹们快点进来。看着呆呆望着餐馆匾额的沈莫,罗莎莎拉着她的胳膊大力一扯,也把她扯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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