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百乐门,大上海相当有名的歌舞厅。灯红酒绿,美人如画。不过,这令人更加在意的却是整天愿意待在这儿的富豪大亨。
二楼一号台,此时此刻,正有四人坐在上面,不时俯视着下方的景色。这其中一个样貌古怪,衣着奇特,一旦道上有人见到,都会恭恭敬敬称一句花哥。
而坐在他一旁的是一名身披警服的男子,职责自然秉公执法,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他的名字叫做王兵。
至于这另外两个,其中一位器宇不凡,样貌中年,一举一动都透出了处于时代巅峰的孤傲和高贵。而这另外一个倒是特别有趣,头发长长,还是打卷,尤其是这举杯之时,说笑一刻,完完全全就是一名女生的仪态。
前者名叫石磊,一名房地产商人,经营有道,富甲一方。后者名叫书琴,名姓优雅,韵意极深,但却是位男性,风格独特,颇显艺术。
此时此刻,王兵正端着酒杯,面带微笑,认真说道:“花哥,您就放一万个心吧!就在今天,我的一个手下就已经打探到了她的消息,不出三日,我定会将其亲自押到花哥的府上。”
“嗯!”花哥点了点头,但又白唇一抖,斜眼一扫,声音阴柔:“老王,这应该是你所承诺的第几个三天了?”
王兵看似淡定,可这端着酒杯的手掌却莫名颤抖了一下,目光闪动,多有敬畏,说道:“最后,保证是最后一个三天。”
花哥缓缓放下酒杯,轻轻捏起了一旁的手绢,竟是站起身来,一步之下,就来到了王兵的面前。
见此一幕,王兵看似在笑,可这嘴角明显是在不停地颤抖,本想起身,可这腿一哆嗦,就又跌了回去,故作镇定,勉强说道:“花哥,您,您这是要做什么?”
“呵呵!”花哥拿起手绢擦了擦自己的鼻孔,带着诡异的笑容,将其直接递给了对方,慢悠悠地说道:“你是警察!”
“是!是!花哥说的是,我是警察!”王兵连连点头,这双脚都在撞击着地面。
花哥勾起嘴角,笑着说道:“来,让我看看,作为一名警察又是怎么为人民大众所服务的?”扬了扬下巴,道:“来,拿着。”
王兵悄悄放下酒杯,小心翼翼接过,整个过程显得十分的僵硬,故意一笑,声音温和:“花哥,您,您这是需要我做点儿什么呢?”
“把它给我舔干净了!”花哥不紧不慢,又重新坐回了原处。
至于这当下一幕,作为旁观者的石磊,还有书琴,自然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前者平静如初,难以揣摩。后者不时摇头,了无生趣。
在这极其短暂的时间之内,王兵就已经是笑容凝固,满头大汗。尤其是在明显发觉到了这源自另外两人非同寻常,犹若利刃的目光之时,他便有种置身火海,将要自焚的冲动。
花哥拿起一根雪茄,正要伸手再去把打火机取过,道:“怎么?不敢?还是不愿意了?”
很难理解,更无法想象,这个书琴竟是目光敏锐,反应极快,还不等对方把手完全伸出,他便忽地起身,将这桌上的打火机死死抓起,啪的一下,打着了火,缓缓递到了花哥的嘴边儿,道:“花哥,来,您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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