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瑶吃了个撑肠拄腹,甚至还打了个小嗝,这才满足地将筷子放下。她刚一抬头就发现林云在看她吃东西,就像中午一样……
林瑶忽然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蠢事。
林云自然看出了她的窘迫,一脸云淡风轻地问道:“最喜欢哪一道菜?”
“呃…”林瑶又打了个嗝,她的脸顿时滚烫,“都很,好吃。”
程生记的菜色极其精细,绝不是好不好吃所能形容的。
以其中一道冷盘为例,不论从颜色还是外形来判断,它就是猪肝,普普通通,极不起眼的猪肝。
大家都知道猪肝有营养,但是它腥味重,口感还沙沙的、涩涩的,很少有人爱吃。
尤其是把猪肝作为冷盘,一般人都不会对它抱有任何期望。
程生记的猪肝却不同,林瑶尝了一小块,发现它口感细腻、入口即化,吃完后嘴里居然留有余香。
这香味有点像花香,微微带着点甜,又有点像板栗之类的天然食物香,简直让人食指大动、欲罢不能。
最最神奇的是,它真的是猪肝!
如此精致的菜色份量自然不多,不过林云点了十几道菜,按说够三五人吃的。林云只尝了几口就没再动筷子,于是这十几盘菜几乎全进了林瑶一个人的肚子里。
在林瑶二十来年的人生经历中,她也不是没有和同学或朋友一起出去吃过饭,只要不是太难吃,她们通常都会合力将所有的菜都消灭干净。
她和林云一起下馆子时,发现林云总会点很多,却吃得很少。
所以,林瑶几乎是习惯性地“帮”林云把她的那一份也吃了,以免造成浪费。
问题是:林云需要她“帮”吗?
林瑶在心中告诉自己,绝不能再犯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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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笃笃”包间门外响起的敲门声暂时缓解了林瑶的尴尬。
很快,长相俊美的年轻侍者托着一只水果盘,走了进来。
不用说,这水果盘做的也是极精致的。
林瑶仔细一看,发现这水果盘上的品种其实很平常,无非就是些苹果、橙子、草莓、奇异果之类,数量也不多,但是它们被摆放得美仑美奂,令人食指大动。
林瑶并不知道自己的馋样已经被对面的人尽收眼底。
林云唇角微弯,她轻轻弹了弹烟灰,提议道:“再吃点水果吧。”
林瑶二话不说,拿起一柄小叉子戳了块被切成两半的草莓,放进嘴里,香甜的汁水,浓浓的草莓香盈满舌尖,刺激了她的味蕾。
她把这些水果都尝了个遍,发现味道都很不错,于是她边吃边点头,很快水果盘中的水果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减少。
林云看到这一幕,她将手上已经所剩不多的烟头锨灭在烟灰缸里,然后也叉了块草莓送入口中,发现果然味道不错。
两人一起动手,不多时,水果盘上的水果就少了一大半。
确切说,是靠近林瑶那半边水果已经消失不见,靠近林云的另外半边则剩了不少。
酒足饭饱,林云提议道:“等下我们去银泰吧。”
林瑶又是一惊,不过,她也记起来,林云一开始说的就是”跟我去逛逛”。
她总不能吃饱喝足就撇下老板,自己回家去吧?
林瑶有些不好意思地朝她笑笑,“好啊,正好吃撑了呢。”
林云脸上露出一抹浅淡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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