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瑾勾着邪气的唇角,一双桃花眼潋滟多情:“其实本世子一直都会作诗,只是不喜欢沽名钓誉。若不是今天各位小姐太过美丽,本世子是不会作的。”
一句话,听得各位小姐脸颊红扑扑的,眉目含情。
叶雅音则咬碎了一口银牙。别人不知,她还不知道?叶瑾这个草包,真的什么都不会。她一定是又让别人作了,有备而来。
叶瑾将手伸到她面前:“金钗。”
叶雅音怎么舍得:“刚才不算,你一定是找人代笔,早有准备。”
“呵!”叶瑾冷笑,“刚刚好妹妹可是一口一个‘我相信大哥是真才实学’,怎么又成代笔了?提出作诗的是你,不是本世子。这会儿反悔的又是你,啧啧,难道这就是俗话说的输不起?”
叶瑾已经在几位美人面前赢得好感,自然有人帮她说话:“叶小姐,世子的才学是我们亲眼见证,就连二王爷都夸,你就给她吧,也能随诗博个美名。毕竟世子的灵感可有金钗一份功劳。”
帝陌泽沉下脸:“怎么,叶小姐这是出尔反尔?”
叶雅音还想嫁到端王府,不想给他留坏印象,委屈地说:“王爷,我只是觉得大哥作不出如此出色的诗。让她再作一首,我们才能心服口服。”
她就不信,叶瑾还能提前准备两首。顺便给小琴使了个眼色,小琴悄悄离开。
叶瑾仍旧漫不经心地摇着扇子,眼中却没有多少暖意。“再作一首也不是不可,但本世子需要同等价值的物品来激发灵感,毕竟金钗已经属于本世子。那么,妹妹还能拿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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