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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南区的住所,时间已近傍晚。
唐森开始给自己弄吃的,很久没吃过大米饭了,所以决定奢侈一把。
虽然没有电饭锅,却有蒸饭的木桶。
唐森曾经在老家的乡下见过奶奶煮饭,用的就是木桶,先把大米洗净,接着烧水,水开后,下入大米,等到米粒将熟未熟之际,再捞出来,称之为“捞米”,最后放进木桶里蒸熟就可以了。
虽然步骤上有些麻烦,没有电饭锅那么方便,但味道却很香,而且蒸出来的大米是一粒粒分开的,不像电饭锅煮的粘在一起。
不需要菜,唐森就着一点点粗盐巴吃,一连吃了好几碗,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碗筷。
吃完后,他没有出去闲逛,直接就睡下了。
二楼靠楼道口的房间,被他选为卧室,这里面有柔软的大床、枕头,还有丝质的薄被,一切的一切,都让他恍惚回到了末世前的家中。
一夜安稳地过去,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唐森起床洗漱,经过两个小时的晨练,出了一身汗。
此时天已经大亮,日上三竿,正准备给自己弄点吃的时,隐约听到了外面有人在喊着什么。
唐森把门打开,见庭院的铁门外面,站在一个陌生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后者见他出来,脸上不由一喜:“请问,是唐森先生吗?”
“你是?”唐森警惕中带着疑惑,这个人他没见过。
“唐森先生,我们找到你要找的人了。”年轻人说道。
“……在哪?”唐森一怔之后马上反应过来,这个人,是那中年人派来的,没想到这么快,昨天才刚委托他们找人,今天就有消息了。
“这里是地址,唐森先生,我还有事,您自己去没问题吧。”年轻人从铁门缝隙里伸进手来,手中握着一张纸条。
唐森连忙接过来,上面写着一串地址,精细到街道门牌号的那种。
“行,有事你去忙,我自己去就可以。”有了地址,对方要不要带路都无所谓,唐森自己可以一边问路一边找过去。
等年轻人离开,他也顾不上吃早餐,穿好衣服,锁了铁门就出去了。
按照地址上所写的,唐森兴冲冲地赶到北区,这里是与西区一样的平民区,基本上后来的新人都只能在西区和北区建房。
通过问路,唐森终于找到了地头,北区一街28号。
出现在眼前的,不是一栋单独的木屋,而是一个类似四合院的居所,中间是天井,三面是连着的房子,正门洞开着,可以见到天井中一个娇小的身影坐在矮凳上,手里在编织着什么东西。
唐森心中微颤,尽管娇小的身影背对着他而坐,但熟悉的身形,他却一下子就认了出来,更不用说,在她的头顶上,还蹲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猫,毛茸茸的一团,极其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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