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后,胡子昆为大唐代表,与这个部落的头人谈妥内附协议,其内附的具体待遇与相关义务如下:
1、虾夷土著部落内附大唐后,若其部落在受到其他虾夷部落攻击时,由唐军将入犯的部落击退,以保证其部落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2、内附的部众人员,每年可接受大唐一定数量的物资与商品赏赐,以示荣宠,作为他们依附大唐上邦的特殊礼遇。
3、今后若内附部落增多,部落之间发生冲突,断不可私斗,只允许由大唐派出官员,调解冲突,化解矛盾,并惩治犯事人员。
4、内附虾夷部落的未成年儿童,均需强制前来北庭城的学校中进行学习,其学习期间,不但要学习汉人诗书文化,还要穿着汉人的衣着服饰,以及熟悉汉人的生活方式与礼节仪表。而这些孩童的一切生活开销,皆由大唐出资,不需要其父母或该部落出一分钱。
5、虾夷孩童来北庭城学习,其父母不得阻挡。若有阻挡者,由部落头领处罚其父母,同时大唐削减给予其部落的相关赏赐。
6、鼓励虾夷土著女子,与男性汉族移民相互通婚,凡有虾夷土著女子与汉人移民结婚者,其家庭可获大唐奖励,这名土著女子的部落头领,亦可获得相应的奖励。但今后,该土著女子只能与她的汉族丈夫,在大唐地界生活,不得再返回山寨。
7、若部落男子愿意放弃山野生活,离开原有部落,而像汉族移民一样,在猛虎军地界开荒种地纳税的话,大唐可给予其汉族移民同等待遇。给他们授予土地,开荒耕种,农具、耕牛与种子,皆为免费。并准允其与汉族女子结婚。其原有部落头领,亦可获得一定奖励。
8、为保证此协议能得到贯彻实施,大唐给每个虾夷部落,外派办事文官一名,长驻其山寨,以监督协议贯彻实行,保证协议成果得以维护,并使大唐与部落之间,可有有效地长期沟通交流。
胡子昆原本想着,这份隐藏着大唐巨大野心的协议,可能会让那虾夷部落头人十分抗拒,却不料,这名头人在了解协议内容后,竟立即答应下来。
因为,在虾夷土人头领看来,内附大唐后,不但可以受到保护,还年年有赏赐,儿童还可免费受教育,部落人口无论是外嫁还是外迁,部落头人均可获得好处,有这么多好处可得,若不答应岂不是傻透了。于是部落头人喜不自胜,立刻连声表示同意。
头脑简单的土著头人,当然想不到大唐这份协议的背后真实用意。
这份协议若将来在整个北庭府贯彻实施后,不过一二代的时间,这些还处于原始状态的虾夷土著们,就会渐渐归化成汉族的新成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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