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风轻轻的拂过我的脸庞,月光又是如此宁静祥和。
我一手扶着栏杆,一手捧着乌鸦,孤身一尸,站在菠菜号的后甲板上。
眺望着身后渐行渐远的珍德镇。
如此此良辰美景,不禁让我我诗兴大发。
迎着那一汪明月,借诗一首,抒发我那无处安放的小情绪: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虽然我不是……唉,老兄,那么巧,你也睡不着来甲板透透气啊?”
我不经意的撇见老酒虫来到了我的身旁,向他点头示好。
“谁是你老兄,别乱叫啊,巧个屁,你是不是在老子船偷东西?”
啊?偷东西?
这和剧本里写的不一样啊,我不应该巴拉巴拉说一堆解释什么是雷帝、什么是余沛儿,然后成功把他忽悠过去么?
我有点闷逼了,之前准备好的说辞,被他这么一搞,居然完全用不上了。
见我有些发愣,老酒虫直接伸手,在我的身上摸来摸去,似乎在翻找什么。
“哎哎哎,别乱摸。”我连忙将他伸进我海绵宝宝限量款吊带裤,口袋里的手给拍掉了,“你这是在干嘛呢,我可是你的客人。”
“滚,瞧你个穷损样,还客人。”
老酒虫撩了撩自己那一头不知道多久没洗,都有些结块的头发,“我刚明明听到乌鸦在那叫唤,什么嘎嘎,什么玉佩的。你们这帮贼,说,老子的玉佩呢?”
哦,原来是他在驾驶室里只听清了四个字,嘎嘎和玉佩(余沛),误以为我们偷了他的玉佩。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啊。”乌鸦扑腾了下翅膀,冲着老酒虫辩解到。
“哦吼吼,老兄,误会,误会啊。
我们怎么可能会偷你的玉佩呢。”
我连忙双手作揖,大笑到,“老兄有所不知,吾等维序者即将开展团建。
小子不才,有幸与鸦兄有一场表演,趁此空闲之际,进行彩排而已。
鸦兄口中所言的玉佩等词,只是台词。
如若老兄有兴趣,我等可给老兄演上一段。”
“团什么建,表什么演,你给我死开。”老酒虫突然伸手勾住我的脖子,一条腿绊住我的脚,居然想将我放倒在地。
然而他不是温斯顿,一个普通人类,又怎么可能按得住我那广阔的胸襟,和强健的臂弯呢?
“哎哟我去,挺厉害嘛。”老酒虫眼看摔不动我,立即闪身后退一步。
从自己的腰上抽出了一把闪着金光的麦格侬手枪,开始与我对峙起来。
我之前说过,敢一个人在末世乱跑的,要么是神经病,要么是很强的神经病。
老酒虫属于第三种,装备又好又多的神经病。
一见到麦格侬,我瞬间怂了起来。
千万别小看这把手枪,虽然叫枪,但实际上称之为手炮也不为过。
那可是传说中一枪一个小丧尸,两枪一个丧尸领主的大杀器啊。
就算是进化出体外防御骨板的特殊丧尸——门板者,都挨不了三枪。
近距离威力堪比狙击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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