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如意有八九,常常都是自己一步踏错所造成后果,可这错,却不是人人都敢承认的。明凌自非一个敢于承认自己错误的人,她便将这个错误推到了靖榕身上,这样,她才能安心说服自己。
将自己身上所遭遇的一切都归咎于对方身上,虽然只是逃避,但也算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不承认自己错的人,永远是不会有什么大作为的。
“陆靖榕,我问你,帝君可有传来让你出宫旨意?”明凌又问。
靖榕则是摇摇头。
看到这样的回答,明凌火气更胜了——她本来只是一个猜测,却在靖榕这里得到了证实。
说时迟那时快,靖榕在脑子还未回过神来的时候,却是拿自己的手,挡在了面前。
她的眼睛还没有觉察到什么,她的脑子还没想到什么,她的身体,却是先一步做了动作。
——那只一向白皙,形状美好的手的虎口上,被那支握在明凌手中的金簪刺穿,而那金簪穿过靖榕手掌,之离她鼻尖一寸。
若是她的手未挡在面前,想来明凌那意料之外的一击,哪怕不杀死靖榕,也会让她的脸,永远破相。
轻敌——靖榕便是吃了这两字的亏。
明凌一向不算是个聪明人,靖榕便是知道这一点,才放松了警惕,却没想到今日里她竟做出了这样出人意料的举动——若是自己的身体未先行一步做出动作,想来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一击不中,明凌后退几步,想要逃走,却只觉得自己脚踝一疼,没走几步,便跌倒在路上,再是一回头,才发现那枚本来该刺在靖榕手上的簪子,竟深深扎进了自己的脚踝里。
血,越流越多了……
“陆贵人……你想干什么?”明凌失声问道,她看着靖榕一步步走近,看着对方手上伤口流出的鲜血——可靖榕脸上,却是一丝表情也没有,没有痛处,没有愤怒,甚至,连一点埋怨的表情都没有。
——便是这样,才可怕。
明凌一向不算是个灵敏的人,可今日里,她的脑子却拼命对她发出危险的信号。
“逃啊!”她最她自己说,可是脚踝受了如此重的伤,却是怎么走也走不了,就只能仿佛一只蜗牛一样,趴在地上。
靖榕一脚,就踩在了明凌背上。
“我一而再、再而三容你,并非是因为的不敢杀你,只是因为尚未作出什么谋害我,谋害文音、谋害爹爹、谋害帝君的事情,所以我才一而再再而三容你,可今日里,你却让我受伤了……今日里你让我受伤,他日,你便可能让我受死——那我,无论如何也是留你不得了……”靖榕这般冷漠说道。
“不要……不要……”明凌害怕地抖动着身子,可是此时她才发现,自己竟然是吓的动弹不得了。
“我原来本是一名乞丐,如今,却是陆廉贞的女儿——你以为,我是幸运吗?你可试过以一孩童姿态在林中奔走,身后都是恶犬的?你可试过走在冰水之中捕鱼,若是七日之内补不到鱼,便会被饿死的?你可试过在沙漠之中走了三天三夜,最后只能吃沙漠里的壁虎的?”靖榕这般冷漠问道。
“你没试过,你自然没试过。你想过我,只是我是陆廉贞的女儿,我过去只是一个比你更低贱的乞丐——可你想过没有,若是你存在于这个境地之下,你可还能活?”靖榕反问道。
而明凌回答的,却是一阵沉默。
——归根到底,明凌对靖榕的恨意,只是因为嫉妒而已,嫉妒对方只是一枚乞丐,却如此幸运地得到了陆廉贞的收养,垂青,同时,她恨靖榕,却也恨自己,为何自己没有靖榕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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