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那片火海,那片厮杀中的惨叫声,他抱住他儿女,妻子向他飞奔而来,岂料,岂料……
他的泪水抑住不住涌出来。
岂料一道寒光闪过,他眼前血红一片,他摸爬到在地上,摸着他妻子的脸,摸着他妻子的秀发,捧着她可爱的脑袋,想放回原来的位置。
他哭着,跪在地上,他女儿从他怀里挣脱,吓得撕心裂肺,忽而,一声马啸,两只铁蹄在他脑袋上空仰起……他失去了意识。
醒来的时候,满身是血,被两具尸体压着,连呼吸都是血的味道。
“你很爱她。”初洱道。
“是的,我爱着她。”宋安岳答道。
“她很幸福。”初洱继续道。
“哈哈,她若知道我当了修士,定然是恨我的。”宋安岳双手撑在地上,身子往后倾,忽然苦笑起来。
“他最恨的就是修士,他父亲是修士,抛弃了她和她母亲,后来跟着她母亲改嫁,过了几年安稳日子,继父欠了一屁股债后,又跑去当修士,丢下她和她病入膏肓的母亲。
她曾说,你们男人都靠不住,总想着长生,可这天地为何要生女子,难道就是为了当你们男人的工具,帮你们收拾烂摊子?”
宋安岳越说,双眼越朦胧,他仰着头,想看星空,可更朦胧的雾障遮住了他的视线。
“可她相信了你,并且爱着你。”初洱说道。
“嗯。”宋安岳艰难地说出这一个字,脑袋一直保持仰望姿态。
“你当修士是为你报仇?爱一个人,宁愿变成她讨厌的样子,值得吗?”初洱问道。
宋安岳没有回答。
“我们巫族女子,一旦爱上一个人,若不得到回应,便会散尽修为,最后变成凡人。”初洱的眼神更加暗淡,她知道,宋安岳已经沉浸在回忆中,根本没有听清她的话。
“你说什么?”
“没什么,我开玩笑的,我歇好了,咱们走一段,寻些灵药也好。”初洱站起来了。
“蓟洛,那儿,好多血蝶子啊!”爱曳一蹦三跳地冲过去。
这野生血蝶子,可比在宗门里种的,药效要好生几倍。
这么说吧,野生血蝶子,生长极为缓慢,十年、二十年一茬,完全不像在宗门那种催生,一两年便可收获。
“小心!”
洛突然拨开爱曳的手,他发现在血蝶子后面,藏着一株圆叶黑果。
墨血果!
洛踌躇大枣剑,轻轻拨开血蝶子,出现在眼前的,竟然是三个墨血果。
这墨血果,是仙脂期的极品灵药,对于修为,有大补作用。
仙脂期修为,是以体内血液所含仙脂的浓度,来判断灵力的强弱,而这墨血果,能够大大增强仙脂与血液的融合度。
也就是说,平常人可能一升血里,融入了十分之一升的仙脂,就达到饱和,再也难融入了。
而服用了墨血果的修士,可以导致血液中的仙脂能融量,直接翻倍。一旦血液中的仙脂浓度翻倍,以为着此人的战斗力,曾几何倍增长。
呼,每一枚墨血果都是珍贵无比,常常是那些大宗们的最高层收藏珍宝。几乎不曾在市场上销售过。
可这墨血果不能用手触碰,它的表皮生满细毛,这细毛剧毒无比,一旦肉体碰触到,即刻连根腐烂,什么灵丹妙药,几乎都没用。
咻咻咻……
洛几剑被三只墨血果削落,去掉枝叶。
从灵螺中掏出一颗普通的灵火丹,吞入腹中,运调灵力,一道烈火从洛的掌中发出,烧烤着墨血果,洛还用剑翻滚。
这墨血果的表皮毛囊,唯有用火烤,才能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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