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尔逊看着场上拉夏出剑如风的样子,不由得和心目中期盼的那个,英明神武的形象重合起来。
这就是自己侍奉的主人啊!
为人自信、强大、从容,遇事不畏困难、勇于决断,要说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那就是作为下属的自己实在是太弱了。
纳尔逊下定决心:将晚上的睡觉时间由6小时缩短为4小时,凌晨和夜里各再增加1小时训练时间。作为拉夏勋爵的属臣,实力没到传奇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奥德文不解地看了他一眼,感觉怎么看个比试,纳尔逊这个花岗岩,突然像跟打了鸡血一样,亢奋了起来。
20场战罢,士兵们集体给拉夏鼓掌,眼神中满是敬佩和自豪。
自己效力的城市,领主强大,继承人同样强大。
虽说拉夏勋爵暂时还没有觉醒战斗职业,那只是因为他年纪尚幼,还在等着更好的选择。即使最终拉夏勋爵无法觉醒为施法者,作为骑士也肯定同样强大。
就凭勋爵现在只是10岁的年纪,就勇于挑战20名军中老兵,即使一场都没获胜,能坚持下来便已经不易。更何况,勋爵还胜了13场。
对拉夏来说是荣誉,对比试的士兵们来说就不太美妙了。北城城防军将领,大队长佩德雷中尉感觉,自己对手下要求是不是太松懈了?
自己心中期望的战绩是2:18,即可以在证明己方实力的情况下,输给勋爵一两场。现在车轮战输了13场,佩德雷感觉面上无光。
而且,如果连军士长和小队长都无法击败一个“普通人”的话,那么普通的士兵们是不是更加不堪一击
看来要加大加强军队的基层建设啊!佩德雷中尉心中暗暗想道。
拉夏接过奥德文递过来的毛巾,对方说道:“主人,市政厅有一个官员来了,说有事要禀告,等了有一会了。”
“好的,我知道了,看来是有什么事。”拉夏带着两大属下,走向那位衣冠楚楚的市政厅官员。
玫瑰城市政厅的官员很好认,或者天下的官员基本都这样,都很好认。
永远穿着严肃的深色正装,表情一脸严肃,想给人留下值得信赖的第一印象。
即使在最热的天气,也穿着白色衬衣、浅色马甲、深色外套和黑皮鞋,所有的纽扣都一丝不苟地扣上。
带着高顶的绅士帽,露在帽檐外的头发整齐地贴服在头上。
穿着光可鉴人的黑色平头皮鞋,鞋油和擦鞋的手帕由一个小袋子装着,放在身上的某个地方。
多数还带着一副单镜或双镜眼镜,镜片外由金丝外框包裹着。戴眼镜是官员一个不成文的习惯,据说会增加自身的魅力和学者气质。略有余钱的官员,总会从魔法师店铺里买上一两副,无论近视不近视。
官员的打扮,介于学者与贵族之间,相比贵族少了份潇洒从容和贵气,相比学者少了些书卷气和掌握真理的自信。
官员阶级,说白了就是贵族用以统治领民的手下。因为对贵族来说,正经的事情包括修炼、交际、战争甚至找情人,但绝不包括管理平民间的鸡毛蒜皮。
贵族的统治很简单!
上级贵族统治下级贵族,下级贵族往往兼任具体行政职务,然后下级贵族领导众官员,官员管理平民。
埃拉西亚是唯力量论,而不是唯民心论。
拉夏眼前的市政厅官员,就是一副典型的官员打扮。
白衬衣、茶色马甲、黑色外套和黑皮鞋,一个单镜片夹在右眼上下眼皮之间,镜片的金色外框连接着一根金色细链,链子的另一端加在外套从上往下数的第二个纽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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