蚀骨花听闻附近竟是有兔子,激动的花枝乱颤,大摇大摆的就走了。
不出一会,就将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兔子先生给带了过来。
它上白绒毛染上了泥,看上去灰扑扑,也不知在哪个泥巴窝里藏着。
现下,它见到宋矜如同见到了救星般,满心满眼都是求救的眼神。
宋矜心想,要是兔子先生知道是她把它的银发给拿走的,这会儿保不准会想冲上来宰了她。
“兔子先生,好巧啊。”她故作不知,冲它打了个招呼,“你又来这吃莴苣?”
兔子先生颤颤巍巍的从叶子上跳下,见蚀骨花并未有追上来的意思,撒开腿就往宋矜这狂奔。
这姑娘可是有一大把银发呢!
还有比她边更安全的地方么!
“来,吃个莴苣缓缓。”宋矜塞了个莴苣到兔子先生的怀里,兔子先生感动的不行,声音哽咽的说着自己的惨状:
“我都在这藏了两天了,第一天发现银发不见,被它们追了好久,之后就一直不敢出来,真的吓死我了!”
眼见天要亮了,宋矜也没那个闲心和它说闲话,直接将几根莴苣包好,交待兔子先生将这些莴苣按照每种颜色来分成两份。
一份先给某户夫妻,若是那妻子怀上了儿子,就再将另一份送到她父母手上。
兔子先生抱着莴苣,心想:
这姑娘可是救了我的命,要不然我早就在这被蚀骨花给吃了。
她不嫌弃我,还给我莴苣吃,又孝顺父母,好东西也会和其他人分享,真是从哪才能找到这么善良的姑娘啊。
思及此,兔子先生将剩下的莴苣吃完,拿过宋矜给它的银发,抱起莴苣就给她跑腿去了。
宋矜拍了拍手上的泥,看着兔子先生渐渐消失的背影,起摇头叹息,“也不知道兔子好不好吃。”
【】
蚀骨花听着来劲了,摇曳着花枝,散发着银光的光影跟着来回摇晃,似乎在告诉宋矜,那味道可美味了。
宋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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