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处有四。一来,死者倒在里屋;二来,颈上伤口,出血最多,地上却并无什么血迹,而是被水洗掉;三来,伤口在颈右;四来,鞋的数目不对。”
“可这些又是何意思?”
“第一,若不是认识的人,老太太可能让到里屋去吗?所以这案,决不是外来强盗偶然所犯,凶手必在死者来往之人中!”天翔振声道。
“等等!大人!要是强盗在别处杀人,搬到里屋呢?”那边屠户高声打断道。
“你细看这里,血迹喷溅形状自然,绝非外力可以伪造,证明老者就是在此处被刺。”天翔指着橱柜底部的血痕道。
“那,那,说不定老太太没关门,强盗一路进到这里,见到有人才杀了,也不一定要认识她!”
“门是那么容易忘记关的么?”天翔笑道,又说,“就算老太太老糊涂了,像你说的没锁门,凶犯一定却还是熟悉的人。”
“为何?”
“割喉而亡,出血最多,要想从井里打水洗净,少说也要一个时辰,一个陌生强盗,难道就不怕死者儿女突然回来,邻居突然到访?”天翔一顿,又沉声道,“反过来,凶犯敢这么放心大胆在这里洗,正是因为他知道,不到中午豆糕出锅,是没人来的!”
围观众人中隐有叹服之声。
“那,那。”屠户那了半天,出来一句,“那认识的有二三十个,怎么就一定是我?”
“你以为我让你们夹豆是闲着玩么?”天翔用了一个拖长的语调,笑道,“我是看你们谁惯用左手。”
周围一片恍然大悟,怪不得,那两个能夹起来也被挑出的,正是用的左手,而农妇与这屠户,用的右手,却夹不起,便八成是不惯之故。
天翔说着,拉过乔捕头来示范,右手环他脖子,道,“死者显然不备之间,身后遇袭,这样,我等寻常之人,不想鲜血淋头,必然割在颈左,而死者伤在颈右,足见凶犯是惯用左手!所以十八人里,我又这样挑出四个。”
“可这四人中,铁匠也惯用刀,农妇也有力气,沈大人又如何进一步推断?”这次问的是乔捕头。
天翔笑而不答,却道,“你可做过衣服鞋帽的生意?”
“自然是没做过的!”乔捕头跌足道,看来眼前的大人又开始卖关子了,活气杀人。
“那钱老板来说说,如何进货。”天翔笑得愈加好看。
鞋铺老板小眼睛眨眨,倒像是明白了些什么,于是说,“我们进货,都是一个理儿,多人买的多进,少人买的少进。就像尺寸吧,男人一尺脚的多,那就大多进一尺的,可若偶尔有人脚大脚小,也不能叫他没鞋穿了不是?所以自然八寸的、一尺二的也有,不过一次可能只一二双就是了。”
“这次你跟刘老太太定的,详细报来!”
“男鞋十二对,其中一尺的八对,九寸的二对,八寸与一尺二的各一对;女鞋十对,其中三寸的六对,四寸的三对,六寸的一对。与以往是同样。”老板道。
“现场之鞋情况如何?”天翔又向衙役问道。
“启禀大人!查获男鞋十一对,除了一尺二的,与老板所说相同,女鞋八对,还欠两双三寸的!”
听了禀报,天翔又转向乔捕头,“大人细想,关于现场地上的水,可有异常?”
“凶犯冲洗血迹所留,有何不对?”
“那天寒地冻,水冷刺骨,大人可知是何理由让凶犯定要冲洗血迹?橱柜上又为何没有冲掉?”
“这,这。”乔捕头低头想了半晌,突然一拍巴掌,道,“一定是地上留有血鞋印了!”
他注意到,此言一出,屠户脸上一阵发白。
天翔淡淡笑起,道,“这就是了,我们破案的,其实反常常要沿着凶犯的想法去想。大人再想,凶犯不慎弄脏了鞋,会怎么办?”
“若穿出去,太惹眼,光脚出去,更是不行。”乔捕头一转悠,又大悟道,“这里不是做鞋的嘛!”
人群里再次沸反盈天,不过这次充满的不再是质疑,而是赞誉。
无疑,那双一尺二的男鞋,就是穿在屠户的大脚上,跑了。
“等,等等!”屠户连忙又叫起来,“这批鞋还没到交货,许是刘老太太还没做那双,怎么就知道是我穿走了呢?”
“那就更不可能了。”天翔笑道,“所谓布鞋,要用布料,大块布剪碎的边角,还能做小鞋的鞋面,反之则不行,所以最后是差两双三寸的女鞋——最大的鞋一定最先做了。”
屠户面上青白,半天没说出话,最终试图作出最后的挣扎:“你说这些,都是自己想的,证据在哪?!”
“就是啊,证据怎么还没来!”天翔闻言,突然击掌,向外喊道。
“禀大人!来了!”门外几个衙役应声,带上来几件东西。
从屠户家里搜出来的凶器,以及扔在这后院井中的一双沾血的鞋……
原来不知何时,天翔已经吩咐下去查找证据了。
屠户看到这些,终于腿一软,跪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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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据查证明,屠户是死者远房亲戚,因好赌成性欠了一屁股债,于是盯上刘老太太那点棺材本。然而,他所搜出的,也不过是七八两碎银与几件旧首饰罢了。
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可谁人大赌又不是从小赌开始的?
罪有应得,自不提他。倒是因此案天翔又在这边关小镇名声大噪了一次。一部分是因为他确实破得巧,一部分是因为他善于卖关子……起码青离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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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离再次站在云舒和天翔中间,突然感到有几分尴尬……
(四十七章顺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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