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庆文关上了房门。老妻还在屋内睡得正香,他一个人披上薄衣,走到家中的小亭里,有两三只小雀在亭外的树上啾啾的叫,微昏的晨间,一切都迷蒙着,靠得近了,他才注意到亭中的桌上摆了一只竹扎的玩偶,这是他的小孙女的,想是昨天傍晚在这儿玩,却忘了拿回去。
沈庆文捡起它,绕过回廊,向孙女住的院子走去。他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没有一处地方他不熟悉,左手边的那座墙后有一架木制浑仪,那是他亲手做的仿品,本打算教儿子学习如何观天,以后好继承他的衣钵,但没想到自家的那两个小子没一人对此感兴趣,老大跑去察事监做了探子头儿,成日里满天下地跑,一年里都回不了几次家,老二则一心奔着官场而去,浮浮沉沉,倒也争气,前年外放做了个城主。
现在看来,两人的选择颇为正确,至少不用被困在这骊都之中,算是为他沈家保下了血脉。
只是......对不起孙女啊。沈庆文轻叹着,命运多弄人,老二怕自己和老妻寂寞,便将孙女送到骊都来,养在自己身边,但却没想到这却害了小孙女的一生,那时的自己有多开心,现在的自己就有多痛苦。
孙女的小院离得很近,沈庆文小心地推门而入,一间小小的闺房里,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蜷缩在被窝中,沈庆文在她床边蹲下,将玩偶放在她枕边。
女孩在睡梦中依然笑着,也许是梦到了什么好玩的事,嘴角勾起着甜甜的弧度,沈庆文看着看着,就忽的落下泪来。
女孩像是有所察觉,从梦中悠悠醒来,小手揉了揉眼角,看清了面前的人,伸出双手抱住爷爷的脖子,声音软濡,
“爷爷,你怎么哭啦?”沈庆文怔怔地看着她,轻声说道,
“一会天亮了,爷爷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好呀,我要去”-姜楼今日起得很早。他坐在床边呆了很久,直到被中的热气散净,他才穿上衣服出门。
入了筑神境的修士本无需睡眠,像是那些在山中修行的,都巴不得一分时间可以掰成两分来用,哪会有人奢侈地把时间用在睡觉上?
但姜楼却一直如个凡人一般生活,一日吃三餐,每天睡足四个时辰,他正是壮年,若是说冲击天元境,未必没有那一丝机会,但他却毫无心思,二十年来,活得随意。
他修行只是为了那个女人,她和他一起长大,一起修行,她练剑,他练枪,两人一同成为神念,后来她嫁给了他,他们约好,要一起踏过天元。
誓约如此美好,是因为它承载了两个人的希望,但当她香消玉殒时,所有的一切都如梦幻般破碎,他浑浑噩噩地继续生活,过空明,入筑神,他是大黎新的天才,但却仍然会在夜间感到茫然和无措。
因为,这修行的梦想始终是她的啊,而他自己,只不过是希望能陪她一直走下去罢了。
王府中有座巨大的演武场,是她还活着时建的,但这些年,除了他没任何人能来这儿。
演武场上插了一根枪,一柄剑,再无其他。枪是淡银色的,远没有朝廷赏他的那把金枪好,但这把银枪曾陪了他很多年。
姜楼走近,握着枪柄,熟悉的感觉爬上心头,他将银枪抽出,耍了个枪花,低声笑着说了句,
“老伙计,我又来看你了。”他也拔出那柄剑,用衣袖擦了擦,
“还有你,想她了是不?不要着急,今晚我就带你们去看她。”
“想必,她也等了我们很久了。”秦胜在锄草。一身布衣。朝堂中有很多人在暗中嘲笑他,说他身为筑神,却与那些田间的老农穿得无甚分别,简直是辱了修士的名声。
即使是与他交好的姜楼,也偶尔会笑着说他一身泥腿子像。但他其实不在乎。
那些人都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皇亲国戚,商贾贵族,自幼便锦衣玉食,但他秦胜不是。
他出身贫贱,侥幸得了老天照顾,有着难得一见的修行天赋,被大黎的官员看重,入了第五监,成了位小小的弟子,随后便一发不可收拾,灵海、神念、空明、筑神,他一路走来,从荒山外的农家小娃,变成了大黎的扛鼎之人。
他若是想,权,可仅次于皇室,财,可压下七大家,但他什么都没选。
数十年来,过着清苦的生活,穿着一身布衣,种着几丈方圆的地。为了什么呢?
秦胜放下锄头,坐在地里,想起很小的时候,爹也是这般的种地,娘要做饭、洗衣、织布,而他和妹妹,总是在田间跑来跑去,沾了一身的泥土,回家也许会挨上一顿骂,也许碰上娘亲心情好,只是弹弹他们的额头就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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