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弥漫,尸体倒地,这一幕,为街上的行人,按下恐慌的开关。
“杀人啦!快跑啊!”
“上帝保佑,但愿那个人还活着。”
“不,弄死这个恶棍,才是上帝真正的意志。”
有人快速逃离这处是非之地,有人躲到远处,对尸体指指点点,发表各种意见。
骚乱中,两名奥斯曼士兵,跳上街旁屋顶,寻找弩箭手的踪迹。
剩下的一名奥斯曼士兵,来到手推车旁边,戒备的扫视,留在街道上的行人。
负责守护弗拉迪斯的宫廷侍卫,牵上小毛驴的缰绳,就要带着弗拉迪斯离开这里。
然而,此时已经没有逃离的机会,街道两端,分别驶来两辆四轮马车。
马车在狭窄的街道横冲直撞,丝毫不顾及街道上的行人,疯狂到了极点。
一对老夫妻,来不及躲闪,被奔驰的高头大马,撞的飞出好几米。
丈夫用身体,护住老伴,承担下几乎所有撞击力。
他口吐鲜血,看了老伴最后一眼,便死在爱人的怀中。
随着无辜生命的逝去,四辆马车渐渐停下,车厢门被人从里面粗暴地踹开。
每个车厢里五个人,总共二十名黑布蒙脸、手持利斧的杀手,从车厢内鱼贯而出。
太草率了,真的太草率了,我实在不应该逞英雄,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
杀手围拢过来,采佩什后悔的无以复加。
他咬咬牙,从推车底下爬出,拔出长袍里的短剑,准备战斗到最后一刻。
合格的杀手,不会和他们的目标,有任何的交流。
二十名杀手,没有人说话,高高举起的斧子,是他们的唯一语言。
“利塔姆!你安排的人手呢!?”
采佩什大喊一声,同时跑向小毛驴,用手中短剑,用力的刺向小毛驴的屁股。
小毛驴吃痛,撒开蹄子,带着它背上的弗拉迪斯,飞快的向前奔跑。
“回宫殿去!别回头!”
此刻,采佩什能为弟弟做的,只有这些。
蒙面杀手的目标,是采佩什,所以并没有人追击小毛驴。
下一刻,六七把斧子,砍向采佩什的脑袋,没有丝毫的犹豫。
守护在采佩什身边的奥斯曼人,飞快地迎了上来,用他自己的身体,充当起人形盾牌。
斧头砍进他的脖子,砍断他的肋骨,砍的他血肉模糊,内脏都流了一地。
可即便如此,该死的奥斯曼人,也没有退后半步。
他用他的生命,为采佩什争取到五秒钟的时间。
这宝贵的五秒钟,拯救了采佩什的生命。
杀手乘坐的马车,在街道上停下的同时,不远处对尸体指指点点的围观群众中,瞬间有十几个人,拔出了武器。
他们在第一时间,冲向蒙面杀手,挥舞武器的动作,似乎更加的专业。
两拨人,冲杀在一起,武器间的碰撞声,金属切入身体的声音,哀嚎与惨叫,把狭窄的街道填满。
采佩什身前,多出两名手持马刀的壮汉,有任何人敢接近,都会被他俩无情的砍杀。
“大人,我现在该怎么办!?”
一切,发生的都太快,手持钉头锤的宫廷侍卫,茫然无措的询问采佩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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