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得到属于自己的孩子,第一步就是得买个媳妇,就像你想吃鸡蛋得先买只母鸡一样。那买不起媳妇,怎么办呢?
买不起,那就还是老办法,只能偷和抢了呗。
偷就是不给彩礼,直接把人家女儿拐跑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私奔。
为了解决偷的问题,阿伯特的书里举了这么个例子,说法国**1557年颁布法律,规定男性必须年满30,女性年满25,才能结婚。
今天咱们觉得男的30岁女的25结婚没啥,但那时候人的寿命短,超过3/4的人,活到30岁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
这么折算下来,那时候的30岁相当于现在的55岁。
那这个结婚年龄的标准显然制订得太高了。
没到岁数就想结婚怎么办呢?
那就必须家长同意。
如果未经家长同意,两个人偷偷结婚的话,这属于重罪,家长可以剥夺继承权。
法庭甚至可以判到死刑。法国**其实是用这个办法,解决私奔,也就是偷的问题。
除了偷,另一个办法就是抢。
抢曾经很主流,是获得女人的主要方式之一。
今天还有很多风俗遗迹能够证明这一点。
比如汉字结婚的“婚”,就是女字边加个黄昏的昏,意思是天黑了好动手;为了不让新娘子认识回家的路,就要把她脸蒙上,这就是盖头和面纱的由来;抢来的女人直接扛回家,这个不妥当。万一新娘子跑回去,领着小舅子打上门来呢?
所以得先找个地方把新娘子藏起来,生米煮成熟饭再领回家。这就是度蜜月。
另外,100多斤个大活人,扛起来就跑,还没跑出姑娘家菜地呢就得让小舅子们追上,这么着就得找帮手。
那兄弟们帮你抢了个媳妇回来,凭啥就归你,我们都没份儿呢?
所以,古罗马那会儿,新郎的兄弟朋友,在婚礼上还真是要轮流和新娘子睡一觉,然后,这媳妇才真的归你了。
那你把我媳妇睡了,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还咋做朋友呢?
所以古代巴比伦人想出个折衷的办法,就是把新媳妇送到神庙去,让她跟过路的外乡人先睡一次,然后捐钱给神庙。
这么着,这个外乡人就算咱兄弟们的代表了。
所以说啊~
以前的伴郎还是挺不一样的,不像现在,胸口别一朵塑料花,光替新郎官喝酒了。
乛乛
嘿嘿!
…
前面说的这些,是男人聊婚姻史的基本内容,也是传统的男性视角的研究主要关注的内容。
那就是动物世界、就是买卖。男人对婚姻制度的解读是直奔主题的。
这个主题,就是确保男性得到靠得住的血缘后代。
…
接下来咱们说说女性视角中的婚姻。
阿伯特作为一个女性作家,她对婚姻史的视角就不太一样。
在书中,她说的两个细节,让我一下子就意识到,婚姻里有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作为一个男人,我以前从来没想到过。
她说的第一个细节,是1851年《纽约论坛报》上有篇文章,计算出美国当时一个四口之家,每周用在食品上的预算是4.26美元。
那么,如果一个贤惠的妻子去批发市场买菜,然后把批发来的食物进行腌制和干燥的话,全家人食物上的开销就能节省下10%-50%。
阿伯特说的第二个细节是,1886年,北卡罗莱纳的主妇们,其他家务活都不说了,仅仅是从公用水龙头往家提水这一件事儿,一年累计一下,每个家庭主妇需要步行148英里,提水36吨。
咱换算一下,就是每天,需要提着满满一桶咱们现在饮水机上用的那种桶装水,走3.5公里。
所以,同样是谈论婚姻,女性的角度就不太一样。
对男人来说,婚姻就是财产、性和孩子…
但是对于女性来说,婚姻首先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每天一睁眼就没法歇上一口气的家务活。
生炉子做早饭、揉面团做面包、给孩子穿衣服洗脸、叠被子、打水、洗衣服、扫地、收拾家、倒全家人的便盆、缝缝补补…
还要赶在丈夫到家之前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万一这一天丈夫在工厂里过得不开心,被工头骂了,臭个脸子回到家,她还要忍耐,要压抑住自己的情绪,像哄孩子一样把男人哄高兴了。
如果她也耍脾气,那孩子就要挨揍,弄不好她自己也会挨揍。
呵呵~
所以呢,看阿伯特这个女作家聊婚姻,就像听她唠家常。
汤汤水水的,充满了日常生活的生动细节。
除了法律、习俗、宗教和财产,阿伯特还用了大量篇幅谈到了男女不平等、家务活、避孕等等其他方面。
…
呃~
由于篇幅关系,咱一天说不完,那就明天继续!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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