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兰“啊”的一声掩口轻呼,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一时无语。在座诸人似也觉得此问太过,虽无一开口,气氛却有些尴尬。
轩辕独老大没趣,挥手道:“好了好了,既然你会那捞什子‘残语’,且试一试。”
“小人遵命。”
安生绕过檀座,料想大总管的面色定然不善,索性快步低头,不敢多看。
打第一眼见到阿呆,安生便觉有一股说不出的熟悉。那是他从小看熟了的泠泠寥落,独自被遗弃在悄然无声的世界里,比孤独还要寂寞的样子。
安生定了定神,慢慢对阿呆比了几个手势。
“你……懂……这……个么?”
安生曾见养父跟人比划过,后来便迷上了这“残语”的密语把戏,学得比谁都起劲;短短几月就有模有样。
阿呆面无表情,连弯曲抓握都不太方便的手指笨拙地比划着,让人看得忍不住心痛。“我懂。”
“你……叫……什么名字?”
阿呆摇摇头。“我无法说。”
“为什么?”
安生不觉皱眉。
“我的仇人……”
阿呆比划着,浑身忽然颤抖起来:“夺走了我的名字和姓氏。我,没办法跟任何人说。”
安生一凛,将对话翻译了出来。
轩辕独听得皱眉,连连搓手,大声道:“你同他说,有本侯给他做靠山,叫他什么都不用怕!我倒要瞧瞧,是哪来的狂妄匪徒,居然连人家的姓名都能夺走,又是怎生个夺法儿!”
安生领命,转头望着阿呆。阿傻能读唇语,深呼吸一口,颤着指尖缓缓比划。
“我家住江南,世世代代守着一片庄园,家中颇为殷富。在我之上,还有一位兄长,身体健壮,能继承家中艺业。所以,我虽然从小听不见,成长的过程中却无忧无虑,父亲慈祥、兄长友爱、乡里朴实;家父怜我自幼体弱,未曾教我习武,只聘西席先生教我读书。”
“且慢!”
轩辕独举起手来。“你说有兄长承业,又说父亲并未让你习武……莫非,是出自武林世家?”
阿呆点了点头。这一颔首,席间顿时一片低呼,任谁也想不出,近十年来江南道有哪个武林庄园遭逢不幸,致使子弟流落江湖。
韩秋色周游天下,阅历颇丰,见轩辕独投以询色,仍是摇了摇头。
轩辕独把手一挥。“说下去。”
阿呆继续比划,安生逐字逐句翻译,丝毫不敢大意。
“我十岁那年的严冬,家父在山下捡到一位年轻人,他昏倒在雪地里,只差一点便要冻死。
“家父将其救回,见他眉清目秀、气宇轩昂,很是喜欢;问他来历,那人只说:”我家住南方,父母见背后家道中落,遂将祖屋卖去,筹些银两,欲往北方经营毛皮生意。不想中途遇见盗匪,惨遭洗劫,仅以身免。若非遇着庄主,怕已长埋雪地,客死异乡。‘家父便留他在庄中暂住。“那人在阿呆家中住了半年,阿呆的父亲很是喜欢他,闲暇时点拨他几路家传的刀法武功,年轻人学得又快又好。
“可惜你年纪已长,未打好根柢,错过了修习内功的上佳时机。若非如此,我便收你为徒,如能痛下十年苦功,日后成就不可限量。”
阿呆的父亲为他感到可惜,年轻人却说:“我视庄主如再生父母,已决心长侍在侧。名声、技艺于我如浮云,有甚惋惜?”
阿呆的父亲大喜,遂收他为义子,让年轻人与阿呆的大哥叙过了长幼,行兄弟之礼。那人自称二十二岁,阿呆的大哥年方二十,算将起来,阿呆两兄弟还要喊他一声“义兄”才对。
“奇怪!”
故事听到这里,轩辕独忍不住掏掏耳朵,皱眉道:“那人说话的口气……咦,怎么挺耳熟的样子?就是什么什么如浮云那边?”
“世上有些口蜜腹剑、人面兽心的东西,说话就是这样了,城主毋须理会。”
“韩大爷说话,怎就是这么有道理!来,干它一杯!”
两人隔着金阶一搭一唱,又直起脖子,痛痛快快干掉了一大壶。
秋兰假装没见师姊蹙眉的模样,很捧场地掩口嘻笑,一边冷眼观察:东席之上,抚司大人尉迟恭神色挺尴尬,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对面的轩辕豪则是一脸铁青。那个叫什么司徒雷登的糟老头儿从头到尾垮着一张瘦脸,倒是阳顶天神色从容,自斟自饮,豪阔的嘴角抿着一抹莫测高深的笑,谁也看不出他心中想什么。
花灵蝶含笑一瞥,暗示安生赶快继续。
“……那人在我家住了一年多,家父对他非常信任,见他的武艺无甚长进,却颇识诗书,渐渐将钱粮田产等交他打理,他也经营得有声有色。我大哥爱武成痴,镇日在庄里练功,平日极少露面,现下有了那人帮手,也乐得轻松快活。
“不久,家父因病逝世,家兄继承了庄子,想将家产分一些给他,那人坚持不肯收,说是要帮先父守孝,长住祠堂之中;一晃眼,便过了三年。三年期间,那人从来没离开过我家祠堂。吃、住都在祠堂里,每日为先父诵经祈福,风雨不断。”
秋兰忍不住说:“咦?这人还挺孝顺的呀!我还以为他是坏人呢!”
冷凌霜低声道:“别插嘴,还没听完呢。”
心中疑问却与小秋兰相同。众人见阿呆的惨状,直觉“那人”定是穷凶极恶的匪徒,一路听来,居然是个殷笃老实的孝子,虽无血缘之亲,守孝却更甚于亲儿。
阿呆面无表情,满布伤痕的手指颤抖着。
“乡人也是赞誉有加,渐渐不把他当成螟蛉子,都管叫‘大爷’。我大哥的胸襟豁达,一点都不在意,便问他有什么打算。那人说:”我在南方还有些亲戚,想回去看一看,顺便赚点钱回来。‘我大哥给了他几百两银子,亲自送出几十里路,要他早些回庄、路上小心什么的。乡人见状,又开始传出流蜚,说他肯定远走高飞,吞没了银子不再回来。
“谁知过了大半年,他真回来了,将几百两的本钱翻了几翻,载运金银珠宝的马车比走的时候还要多出一倍不止;除此之外,还带回一位很美丽、很美丽的姑娘。
那人介绍说:“她是我远房的妹子,姓周。因父母双亡,流落街头,幸亏被我遇上,否则路上盗匪甚多,后果不堪设想。‘我大哥对那美丽温柔的周姑娘十分倾心,不久之后娶她为妻,周姑娘便成了我大嫂。
“我大哥成家后,给大嫂照顾得无微不至,武功练到了头,觉得没什么意思,见那人操持家业十分出色,事业心渐强。大嫂也鼓励道:“男儿志在四方,大丈夫若屈居故里、守着祖产,岂非让众人笑?”于是,大哥开始学着出门做生意,起初走得不远,一、两月便能回来;后来生意做大了,一年中倒有七八个月不在家,把庄子全委给那人打理。”
轩辕独听得双眼一亮,手捻须茎,嘿嘿笑道:“我懂啦。好你个小贱人,十之八九要偷汉!人都说‘悔教夫君觅封侯’,新婚燕尔,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哪有拼命赶丈夫出门的道理?本侯明镜高悬,一眼便瞧破了这点小心机!”
秋兰忍笑道:“可我们也想到了这一处。”
轩辕独干咳几声,转头道:“喂,你这故事稀松平常,半点不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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