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白袍青年男子叫唐知章,和他一样,是从别的州郡来江州求学的,这人家里也有些底子,从小不学无术,游手好闲。他老爹给他起的这个“知章”的名字,就是希望他能通晓文章,明白道理,但显然,这哥们辜负了他爹对他的厚望。
即使是来到了江州城,进了大同书院,唐知章也仍然恶习不改,吃喝玩乐样样无师自通不说,甚至城中的花街柳巷到处都有他的身影。
说他肚子里没点墨水吧,偏偏这人还喜欢附庸风雅,沽名钓誉,常常一副文士打扮,以“读书人”自居。
唐知章是王俊伟介绍给赵廷认识的,入了大同书院没多久,这二人便臭味相投,整日整日混在一起,结为了挚交好友,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是以王俊伟便将他这个挚交好友介绍给了他在江州城唯一的亲人,赵廷。
三人一起出来游玩了几次,一回生二回熟,倒也成了朋友。
嗯,赵廷来到江州府已经两个多月了。
这两个月以来,赵廷再也没有遇到过任何不同寻常的事情。日子平淡如水,除了读书,便是练习那套《行云刀法》,枯燥的近乎乏味。
江州府的治安极好,不仅有江州军,还有大武朝驻扎在此的应龙卫,无论多晚出门,隔着片刻都能见到一排值夜巡逻,穿着制式铠甲的队伍走过。
是以江州城的百姓们甚至夜不闭户,都丝毫不会担心安全问题。和烟霞县、临山城两处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城中的百姓们出来行走时也都衣着体面,而不像临山城那样,很多百姓甚至是衣不蔽体。
赵廷曾偷偷问过江州府城的本地人,他们表示,都没听说过“妖魔鬼怪”的事迹,也没人见过。这里没有妖魔,没有鬼怪,甚至连死人的案件也不多。
赵廷猜想,江州百姓们这天堂般的幸福生活,也许跟江州府城中常年驻有“灵官”有着分不开的关系。
回过神来,赵廷看向了顶楼另一边的两名女子。
这两名女子也都跟他们一样,是大同书院的学生。两人穿着白裙黄裙,依靠在顶楼的红木护栏上,你一句我一句的交谈着,时不时掩口轻笑。
其中那名穿着黄裙的女子也是来自青州,勉强算是王俊伟和赵廷的同乡,模样秀丽端庄,一看便知是大家闺秀。
另一位穿白裙的少女却是江州城本地人,名叫林思君,长相美艳,性格开朗,皮肤也尤为白皙,长腿蜂腰,即使在大同书院众多莺莺燕燕中也是一枝独秀。
他们这群人每每出来郊游,林思君都是众人眼中绝对的焦点。
况且不谈外貌条件,仅论家境,林思君也堪称众人之最。
嗯,用一句话形容,林家在江州城的地位,就等同于赵家在临山城的地位,算的上城中的一等豪族。
林思君正是林府的三小姐。
她这样的外貌、家世,也为她引来了无数环绕在其身侧的狂蜂浪蝶。
男人们都想将这朵怜人的娇花折下来,金屋藏娇。
王俊伟也不例外。
其实,他在第一眼看到林思君的时候,便惊为天人,立誓要将林思君娶回烟霞县,全然忘了自己家中的亡妻和刚迎进门不久的小妾。哦对了,还有一个五岁大的女儿。
这些日子以来,为了追求林思君,王俊伟可谓用劲心思,耗费无数精力财力,组织各种郊游、踏青活动,甚至连自己的“时机”到没到都不顾了,只想将林思君约出来,好近水楼台先得月。
可惜,任由他道尽衷肠,林思君却一直对他不冷不热,摆明了是看不上他。
不过想想也是,这要是赵廷,赵廷也看不上王俊伟。
毕竟若是放在前世,林思君那就是省级大佬的女儿,还是独女,一家子人的掌上明珠。王俊伟呢?一个偏远地区乡县土财主的儿子,整日不学无术游手好闲不说,还结过婚,育有一五岁幼女,哦,家里还有个情人。
嗯,就王俊伟这条件,除非人林思君傻了,否则凭什么跟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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