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鉴抄?
去吧,前后一年多,人家早就把你市场给洗烂了,到时候还有啥用?
看着黄泉碧落的头像灰暗下去,林鱼陷入了思考。
盗墓文抄肯定是不怕抄的,为什么?他要能抄出那种神韵来,不请他来开书,当什么枪手啊。
屈才了不是?
林鱼结合自己记忆里,两本盗墓鼻祖文,开发出的《发丘人》,本质上是盗墓笔记和鬼吹灯的结合体。
而林鱼大概知道的一个情况是……,这个是一个类别创作难度极高。
可跟风系数极低的一个类别!
起码在那个时代里,从鬼吹灯和盗墓笔记两本现象级大热作品之后,后面几乎就断代了!
这足以可见这个盗墓文的可复刻程度之低!
当然,林鱼不怀疑,也不轻视这个时代文教大兴背景下,会不会有更出色的天才涌现。
但前提是……,这个行业也得先兴盛了啊。
如今这个互联网小说,堪堪发展了三年,换算到那个时代的进展的话,约等于2000年。
(一般情况下,认为1997年8月开始创作的罗森的《风姿物语》为网络文学元年)
(其连载时间早于《第一次亲密接触》1998.3)
当然,这个时代发展的速度要更快,但依旧无法改变它的真实面貌……,连百花齐放的野蛮时代还没进入,统称一滩烂泥。
而真正有实力的“互联网”作品,在这个文教大兴的背景下,也压根不屑于发表在天鹰、起点这种草台班子上。
人家有的是发表平台好不好,上个人博客连载都比这个强。
在这种天才奇缺的背景下,想抄自己的发丘人?
怕是想简单了吧。
这个题材抄袭难度之高在于,其一,第一人称的盗墓文,首重写实,如伪自传文一般,外加逐步解开行业的神秘感,各种潜规则,黑话,门派,最终形成自己的盗墓世界。
其次,写这个题材的人,还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文物常识,和例如尸鳖,秦岭神树,鬼玺之类的元素想象力。
再加上,这还需要鲁王宫,海底墓,云顶天宫,这样的大型想象力场面。
可以说,这纯纯就是一个天赋饭,哪里是那么好学的?
林鱼当初,之所以敢选这个题材,就是因为这个题材的可复刻性很低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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