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我看到了那个混蛋,我终于看到了那个混蛋,呃,不对,呸呸,我没有看到那个混蛋,我只是看到了十六年前的他。
死阿恒!臭阿恒!猪头阿恒!一声不吭,躲了我们这么多年。原来,他真的在死亡之地!
看到这里,武哥,你一定也很激动吧!没错,相信你的拳头已经饥渴难耐了!没问题,我会第一时间把他抓回狼城!
武哥,你还记得十六年前,我们一起站在城头迎接大军归来时的情景吗?那个混蛋,坐在高头大马上,坐在你父亲的身前,头上还戴着你父亲的将军头盔,一脸臭屁的模样。
对,就是那个混蛋,穿的跟叫花子似的,却高傲的像个王子。结果,咱们后来在巷子口堵住他,只用了十块钱就收买了这个混蛋。
没错,今天我又看到那个混蛋了,不,不对,一点都不混蛋。我只是看到了一个孩子。他和十六年前的阿恒生得一模一样。不,不对,这个很孩子更加漂亮,更加可爱,比阿恒那个混蛋强一百倍一万倍。
我一直在想,这大概是我六年来一直诚心祈祷的原因吧,狗日的老天终于听到了,睁开眼了。
因为这个世界,所有寻找他的人当中,只有你和我才能把那个孩子和他联系在一起,因为只有我们,才清楚地记得阿恒小时候的模样。我们形影不离,我们一起长大,我们共患难,我们相信,就在再过一百年,我们的情义也不会改变——”
一滴豆大的泪珠啪嗒一声滴在绢纸上,险些模糊了字迹,胖子赶紧小心翼翼的擦拭掉,吸了吸鼻子,继续写下去:
“武哥,我知道你一定会笑话我,笑话我心肠太软!
没错,那个混蛋,干下那些狗屁倒灶又轰轰烈烈的事情,屁也不放一个,就抛下了我们,让我们替他擦屁股,他自个儿却从这个世界上说消失就消失,我怎么能轻易原谅他呢……
更可恨的是,他还带走了阿丑师姐,他明明知道,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师姐,师姐是我一生中最爱的人。
是的,我应该恨他,恨不得在他屁股上踢两脚。我真的想要问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让我在这六年里备受煎熬。他如果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哼哼!”
胖子写到这里,又赶紧抹了一把鼻涕眼泪,继续语无伦次:
“对了,武哥,忘了告诉你,那个孩子跟在一个女人的身边。我没有认出那个女人的模样。因为她一直带着铜质面具,她是游猎者最近掌管生死桥的人。
这个女人的脸上有一道疤痕,极深极细的伤疤,应该是毁了容颜。我相信,那一剑本该将她撕裂成两半的。那个孩子叫她母亲,没错,那个跟阿恒生得一模一样的孩子称呼她母亲。”
胖子抬起头回忆了一下,很笃定地写道:
”但是,她绝对不是阿丑师姐,绝对不是!
如果我看到的和我推断的是事实,这意味着那个混蛋已经在死亡之地娶妻生子了,这本该是游猎者的禁忌,但是那个混蛋居然真的做了,而且,那个孩子还被留在了死亡之地,我想不明白。
我原本猜测,那个女子应该是我们都认识的人。因为我们都很清楚,阿恒心中最爱的人到底是谁!但是,六年前,狼城外的那场变故,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那个女子早已身亡。否则,身为黑暗世界的君王,绝不会任由她的黑暗王国分崩离析。
更重要的是,从行事风格来看,这个女子也远远不及那个女魔头心狠手辣、诡计多端。
我知道,这其中还有许多谜团没有解开,但是我相信。那个孩子那个女子,就是关键所在,我离真相只有一步之遥了。
一个月后,生死桥会重新打开。我会将这一切查得明明白白,我会找到那个混蛋,等我的好消息。
最后,武哥,有一件事情我必须提醒你。在看完我的这封信后,务必烧毁,决不能落入第三人的手中。尤其是我们的弟妹——纳兰雪。
那个混蛋在新婚之日离小雪而去,背弃了婚礼上的承诺。可是,小雪至今还在痴痴地等他回来。
如果让小雪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对她而言,将不只是伤害,而是绝望!
我们的弟妹,纳兰雪如今以公爵夫人之尊,掌管了帝国的冰原军团,统领帝国西北至阴山以南的大片土地,那里是帝国以及北疆最重要的屏障,万万不能有失。
我收到一些没有确定的消息,不知道你可曾听闻——因为阿恒久久不归,冰原公爵府中已经有人心怀异志,意图蛊惑纳兰雪自立。
武哥,你可能不会明白一个用情至深的女子,在遭遇背叛后的反应将是什么。相信我,再如何睿智的女人,也会被绝望所蒙蔽。
她的伤痛只我能够体会,因为我和她都是一直怀着渺茫的希望,寻找着挚爱的人。我们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我们从没有放弃。
这个孩子的存在,只会将她推向无底的深渊。
若因此走上陌路,于你我,于北疆,恐成天大的祸事!”
落笔:“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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