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陈静回了一趟娘家,林岳最大的收获是成了静爸静妈的心头好……
好到静静妹子都有点嫉妒了,貌似娃娃是静爸静妈的亲儿子,她倒成了被嫌弃的后娘养的那个……
以至于吃完晚饭,他们要回市里的时候,要不是林岳拼死反抗,弄得跟生离死别似的哭着喊着要跟陈静一块回家,他差点就被留在县城了!
没办法,别看这厮做人的时候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现在穿成狗了就是这么招人疼!
周一,早上。
手机闹钟第三次响起,又第三次被陈(闹钟不响五遍坚决不起床,哪怕迟到也在所不惜)静关掉。
这傻妞儿!
看着眼前这熟悉的一幕,林岳差点笑出个鼻涕泡来,忽然两眼放光起来。
咦?
貌似这是老子光明正大的吃豆腐的机……
啊不,老子只是想帮这傻妞儿早点起来,省得她每次起晚了,着急忙慌的像个没头苍蝇似的!
对,老子是帮傻妞儿!
林岳迟疑了一下,略显犹疑的目光很快变得坚定,屁颠颠的凑到陈静的枕头边,看着眼前睡得跟小猪似的女孩,心跳不由自主的快了起来。
某只可怜的小白狗别说跟女孩亲吻,就连拉手可能都要追溯到第一世的幼儿园那个久远的年代,哪怕两世为人加起来一共活了七十岁,可初哥就是初哥,并不会因为单纯的年龄的叠加就经验丰富。
这就是传说中的怦然心动?
林岳咽了一口忽然之间分泌过多的口水,轻轻俯身过去,在陈静白皙光洁的脸蛋上亲了一下。
陈静被他的胡子扎的有些痒,下意识的躲了一下,睁眼看到近在咫尺的一颗可爱到极点的狗头,眉开眼笑的将他揽进怀里,撸着狗头,宠溺的道:“你个小捣蛋鬼!”
被抱进温柔乡的林岳表现得特义正言辞:“汪汪……”
傻妞儿,快起床!
被林岳这么一闹,陈静醒得比平时早了十分钟,可她却把这十分钟都用来撸狗了,结果就是第五遍闹钟响起的时候,熟悉的惊叫声再次在房间里响起……
“完了完了,要迟到了!”
看着又一次像一头受惊的小鹿般冲出卧室,跑进卫生间的傻妞儿,林岳唯一能做的就是无语的摇头。
这傻妞儿!
工作日的到来,也意味着林岳和陈静的生活恢复了正常状态,陈静出门工作,挣钱养家,林岳则每天努力码字,拼命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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