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眼神柔和起来:“那好,你自己小心。如果真的不行,别勉强,人能回来就好。”
秦轲点了点头,掀开帐篷布,明亮的天光照射了进来。
邬县向南十几里是中渝山的边界,然而要出邬县,同样也需要半日的路程,但好在秦轲座下的马匹是周公瑾的爱驹,叫“萌”,自然要快上许多。
萌,大意是是绿绿如芽,象征新生的嫩芽一般茁壮成长。
它并非是一匹绿色的骠马,这世上也没有绿色的马匹,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因为它虽然一身棕色的毛发,在它出生之时,正好马棚里长了一颗“绿荫草”,这种草药并没有什么治病救人的功效,也没有什么毒性,只是它的汁液是这世上最好的染料,即使是用皂角粉搓洗,也不会有半点掉色。
萌刚出生,在地上打滚之时头上沾上了这株草的汁液,自然头顶上也就染上了一点去不掉的绿色,一时成了笑谈,毕竟不管是荆吴还是沧海,甚至这偌大的天下,“头顶一点绿”,都不是什么好话,若是对那些达官贵人用这话嘲讽,关系差了估计还得结个仇,关系好了,人家也得笑骂一句“你才头顶一点绿”。
不过萌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它那惊人的天赋,它的马种本就是荆吴重金从沧海求购的一匹神骏,其威势甚至能号令马群。除了这匹“萌”之外,它还生过另外一匹“赤炎”,如今这赤炎是高长恭最看重的坐骑,奔袭如火,一日一夜奔走而无疲倦之色。
而这匹名为萌的骠马,则有人称赞它:“骁腾超迈,凛凛遒劲,足不践土,奔越飞禽,野行万里,逐日而征,毛色炳耀,一形十影,逸然军中骐,所向无夭阏。”
虽说这样的夸赞,更多是那些文人骚客夸张的说法,但也足以证明这匹马的速度。
莫约是一个上午的功夫,秦轲已经能看见那高耸如云的中渝山。秦轲放缓了萌的脚步,听着他的马蹄踢踏踢踏地在官道上行走着,抚摸着它的马鬃,他赞叹道:“真厉害啊。”
可以说,这一路而来,如果说他是骑乘普通的战马,估计只能行出一半的距离,这种速度,足可以说是快如迅雷了。而且,萌的身上虽然出了些汗水,可脚步仍然稳健,就连喘气都十分平和,这让秦轲越发喜爱,心想如果将来如果有可能,也得为自己找一匹好马才行。
当然,如这般的神骏,他是不敢想的,毕竟他也不是周公瑾或者高长恭那般身居高位的人,对于他来说,荆吴的本土战马也已经是十分不错的坐骑,稻香村在墨家的马政之下为官府豢养的那些马匹虽然说也膘肥体壮,可毕竟没有专门的跑马场用以锻炼脚程,中看不中用,而荆吴的战马则有专门的马场培养,耗资巨大,一匹马匹吃的是细料,一天少不了豆子、燕麦、高粱,而他现在虽然在太学堂有每月的月钱,只怕要养这样一匹战马也困难得很。
“在荆吴呆得越久,就越觉得自己是个穷光蛋。”秦轲惨兮兮地道,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一匹只属于自己的马,哪怕懒一些,脚步慢一些,那总是自己的。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萌轻轻地向前踏步,逐步接近中渝山。有风吹动他的鼻尖,带来几分青草与泥土的辛辣香味。
中渝山并非只是一座山,而是一片连在一起的山群,最高的部分甚至感觉能直入云霄,最低的部分则像是发育不良的侏儒,在高山中间昏沉欲睡。
他现在放缓速度,倒不是怕萌撑不住,而是这速度实在太快,而他的马术说好也谈不上好,这样剧烈的奔走之下,他的屁股已经酸疼无比,就快被撞得成了四瓣,只能是先休息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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