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
海城最昂贵的别墅区,房价已经不是按平米来卖,无一例外全部都是两亿起拍,还都是有价无市。
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而桃花源已然成为了身份的象征。
一栋三层五百多平的别墅坐落在桃花源内一幽静之处。
别墅内,一名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正拿着一块百洁布趴在地板上,一丝不苟的擦着地。
客厅的家具都是国内外知名设计师纯手工打造,清一色的核桃木,低调中尽显奢华。
车库内豪车无数,却全都落了灰。
小伙子名叫林枫,三年前入赘唐家,作为海城傲雪集团的总裁老公,一屋子的奢侈,却没有一样是属于他的。
不仅如此,三年来脏活累活都是他,被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依旧是他,不仅如此,最要命的是他住的是地下室,吃的是灶边饭,没上过老婆的床也就算了,就连吃饭都不能跟唐家人一起。
生活连个佣人都不如。
即便如此,林枫对唐凝雪依旧是如痴如醉的爱着。
“自己的事情自己干,昨天的剩饭要吃完。老婆的事情抢着干,洗衣做饭拖地板。”
林枫哼着自编的小曲,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无袖汗衫外加地摊上花三十块钱买的中裤,这身打扮,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唐家的下人呢。
“这混蛋怎么还不来?不知道今天是二爷生日,他丫的给我掉链子看我不剥了他的皮!”
林枫抬头看了一眼时间,话音刚落,屋外一辆雷文顿踩着刹车音极速停下。
这辆车市价一千两百万起,在海城还未曾有人一掷千金买下过,而此时,车上的年轻人风风火火跳下车,一身名牌,有眼人都看得出来他地位显赫,尤其是那块百达翡丽限量版的金表,更不是什么人随随便便敢戴的。
出乎意料的是,年轻人风尘仆仆,手中提着大包小包,像是从菜市场买的东西,一闪身进入了唐家别墅的后门。
进屋年轻人看到正趴在地上打扫卫生的林枫,愣了一下,双手直揉太阳穴。
“我说老大!你好歹也是我们影杀的NO.1,你现在这样子要是传出去了,让我们影杀的人可怎么抬头见人啊?”
“怎么?有意见?”
“不敢!”
年轻人知道林枫的脾气,现在他虽然说话口吻平淡,但是,越是这样,他心里就越清楚,自己的话,老大不爱听。
将手中的东西很是麻利的放到厨房,年轻人从怀中掏出两支上好的雪茄,其中一根丢给了林枫。
“我刚弄到的,玛雅sicar,50万美元整,是不是很便宜?”
说着,年轻人开始为自己点了起来。浓郁的雪茄香味,随着火焰的燃烧开始一点一点飘荡起来。
趴在地上的林枫,眉头微微一皱。
“我老婆不喜欢烟味,你把那该死的东西给我丢出去!”
话音落下,连带着林枫没有接的雪茄,年轻人不敢含糊,立马丢出了窗外。
“东西都买全了吗?”
林枫扔掉手中的百洁布,站起身望了一眼对方,吓得对方浑身一哆嗦,连连说是。
“大哥!你要的东西可真难买,我一大早狂奔五百多公里才算是给你买齐了,你知道那市场的路有多难走,我的车底盘都磕了好几下……喂……你有没有在听我说…你去厨房干嘛啊?”
“哥!你这样真的好吗?”年轻人随着林枫走入厨房,看到他拿着一把黑色匕首对着自己买回来的一块猪肉又是切又是剁的,年轻人差一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林枫手中的匕首,名叫血刃,是他作为地下世界王者的身份象征之一,当年死在血刃之下的人数不胜数。而如今,竟然被林枫拿来切肉,年轻人简直有种三观尽毁的感觉。
“捅人跟切猪肉不都是弄肉吗?有区别?”
“没…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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