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越做越大,但核心赚钱的公司依然是腾龙娱乐公司!
“如果把冯灵雨的五十万张专辑全部卖出去,也能赚一千五百多万。”
透过窗户,叶轩望着璀璨的星空眯着眼睛暗暗想到。
毕竟叶轩是个俗人,钱自然越多越好。
......
“一百万张专辑卖出去八十万了?”
这个消息出现后,哪怕是周阔也是满脸的不敢相信!
虽说周阔今年四十出头,可丝毫看不出来四十多岁的摸样,他保养的很好,看样子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
兴奋,狂喜,激动!
种种情绪出现在周阔的脑海中。
沙沙沙——
“看来萧如凝说的没错,叶轩已经穷途末路。《诸神之战》就是叶轩最后的挣扎!放眼整个娱乐圈,也唯有叶轩才算得上我的敌人,只要我稳扎稳打不出两年的时间,我的风头和名气就可以远超叶轩。那个时候,我的签约费就不止是一个亿,而是两个亿甚至三个亿!”
周阔在办公室来回渡着步子。
他的心智早已经成熟,不可能像林俊武那般有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随后开始疯狂嘲讽敌人。
周阔专辑卖出八十万这件事在不停的发酵!
“周天王牛逼,《黄昏的爱情》炒鸡好听,我一口气买了十张!”
“宝刀未老周天王,从小就特别喜欢听周天王唱的歌!”
“我隆重的宣布,周天王内陆粉丝一群建立!”
各种吹捧出现,看到这些评论周阔也是内心飘飘然起来。
似乎叶轩也没有那么可怕?
自己明明已经威胁到了他在华夏娱乐圈的地位,可现在叶轩没有任何的表态,这就更加证实了萧如凝的猜想,等到《诸神之战》过去之后,叶轩已经是强弩之末了!
深秋,天气已经逐渐变得寒冷起来。
叶轩扫了眼自己的衣柜。
衣柜的衣服大部分都是萌小团买的,叶轩对穿衣搭配并不是很懂,但今天叶轩也不需要萌小团给自己搭配衣服了。
一套紫色的西服足以!
这套紫色的衣服还是上年叶轩参加布利斯的钢琴会,萌小团特意给叶轩买的。
一米八的身高,发型中规中矩,叶轩的身材之前有些发福,自从戒掉烟之后每天早晨坚持晨跑,不知不觉叶轩已经有了六块腹肌。
“我长得这么帅?”
叶轩望着镜子面前的自己有些诧异。
照镜子?
叶轩很少有这个习惯,要不是《诸神之战》演唱会比较隆重的话,叶轩很有可能穿的很简单就去参加了。
一块不知名的金色手表,左手无名指戴着婚戒(龙),叶轩仔细的打量着镜子面前的自己。
“你才发现你自己长得帅啊?”
萌小团瞥了眼叶轩不停的点头。
叶轩的确长得挺帅,没有小鲜肉那种娘,也没有魁梧大汉那种凶猛,气质偏向于读书人,要是戴一副眼镜像极了斯文败类,可惜的叶轩并不近视,也没有戴眼镜的习惯。
“其实我不应该是歌手。”叶轩忽然叹了口气。
“小鲜肉,小白脸更适合我。”
叶轩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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