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蒙与兰丽莎也对萧江微笑点头,阿蒙二米四高,浑身肌肉疙瘩鼓胀十分强壮,一张国字脸上长着络腮胡,卷卷的头发淡灰色肤色,他此时抱着一把四十毫米口径重型粒子加速反器材枪研究着;
这把反器材枪以双轨电磁加速,一个高能电池背包作为能源,可提供子弹加速三十次以上,以正常弹药发射的子弹初速度为八百五十米每秒,有效射程二千八百米,一旦使用了磁轨加速,弹丸的初速度会达到八千米每秒,射程更是增加十五倍以上。
对这把反器材枪萧江很熟悉,他曾经的队伍中就有人使用,不过普通人类使用这种总重量达到四十公斤的大型单兵武器必须有外骨骼支架系统辅助才行。
兰丽莎是一个蓝皮肤的比邻星女子,二米二高的个头萧江也得仰望才行,不过兰丽莎的外貌形态倒是十分匀称,并且脸型也很柔美,不过看到她正在摆弄的电磁加速支援步枪和各种爆破装备,就知道她表面的柔美下依旧是比邻星人充满战斗激情的心。
特斯兰可不是战士,他虽然也装备了一把电磁突击步枪和一把近战用激光手枪,可他摆弄的则是一套穿戴式电脑系统和几个检测仪器。
萧江看了下几人的准备情况,阿蒙是重型火力手,加上他背上还背着一把钒合金战斧,说明他的近战实力也很强大;
兰丽莎除了枪就是两把狗腿刀,体现出比邻星人打架从不害怕的精神,他看向桌上的三口箱子,在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武器弹药,估摸这几天阿尔萨去火星就是弄这些装备去了。
这里面都是武器却没有防具其实一点不奇怪,自从磁轨加速装置出现在两百多年前,逐渐小型化安装到了武器上,原本的动能武器的春天继续延续起来,当年什么凯夫拉、陶瓷防弹衣等等早已没有半点用处,就算是穿上钛合金铠甲,在有效射程内磁轨加速的弹药也能将人撕裂,所以以前的防具早已淘汰,而新的防具研究还没有结果。
一把突击步枪、四个弹夹、两盒备用子弹、两个电池、一把军刀,一个军用水壶、两包压缩干粮、一个作战背包、一把激光手枪、一套防水作战服、一个呼吸面罩、一捆高强度牵引绳;
东西一件件按照习惯整备到了背包内,阿蒙等人倒是有些意外,因为他们只是准备战斗用品,什么吃的用的根本没考虑。
“萧,我们下地道查探,用得着这些东西么?”特斯兰愕然问道。
萧江笑了一下说道:
“我是习惯,无论去什么地方,我都会带上各种装备的,对了,阿尔萨让你介绍一下情况,你说一下详细的情况,我心里好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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