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刑部司刑胥的死亡,很快就引起了洛州刑事府的注意,在那名段车夫的带领下,众捕役围在火焰已经熄灭的废墟之中,没有一个人脸色好看。
翻验尸体的捕役抬起头,脸色苍白地道:“是被炸死的,根据一些衣服的碎末和车身碎片,可以推断出就是方大人。”
车夫老段脸色苍白地道:“我是在驾车之中被人打昏的,没看见凶手长什么样子。”
“他是用什么炸死方大人的?在车里装了火油弹?”这是他们现在最大的问题。
“你们看,这是什么。”一名捕役忽然发现了焦尸中的蓝色发簪,将它捡了起来。
“这样式,是楚国有的。”一名眼界比较广的老捕役说道。
“把现场处理一下,带着它回去禀告士师大人吧。”领头的捕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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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州城外发生了一件惊天命案,城里一下子变得紧张了起来,城卫军迅速拉起了防线,对进出城的人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尤其是一些带着兵器的商队行镖,毫无例外地被打开装货的车辆一件件检查,异常的气氛让洛州的百姓们都感到了紧张,街上和坊市的生意都冷了不少。
司刑胥方褐那烧焦的碎尸被运进了验尸房里,验尸杵作眯着眼睛死盯了半天之后,也只能判断出死因是刀杀和爆炸,但无法根据伤口的深度,来辨别出杀人者究竟用了多大的力气,因为尸体实在是被烧得看不出样子。
至于那根蓝色的簪子,很快就被认出是来自楚地的,这个发现让士师大人想到了某个可能性,赶紧飞书去通知回京路上的诛候。
而那个让他们万万想不到的幕后真凶,早已撑着伞进城,不过没有立刻回医庄去,按照以往柳绮交予他的工作流程,他此时应该是在处理尸体的乱葬岗,那里有一间小屋。
这小屋连乡下那种私人的焚尸房都算不上,简陋的就像乡下人家的草屋一般,作为处理尸体的场所,必定是设有火炉的,但盖房的人居然也不怕引起火灾,整间屋子都是由木头盖起来的。外面有带篱笆的小院,里面杂草长得都快有半人高了,草丛深处一口枯井,底下都是碎石和蛇虫,阴森的气氛倒符合此处的用途。
屋内,坐在火炉前的少年全身上下的衣物都换了新的,为了防止原先衣物上烧焦的痕迹被人发现,从而被联想到方褐的死亡上去,他把那些衣物都丢进了火炉里,看着那些坊间定制的价格不菲的布棉衫在火中逐渐化为灰烬,他心疼无比。
咕噜噜的水声响起,先前架在小火炉上煮的酒开了,他急忙去关了火,用一块湿毛巾裹着酒壶端了起来,放在桌子上。
这酒是他回来的路上,在城外那家杏花酒闻名的酒铺中买的,要比医庄隔壁卖的酒价格贵得多,一壶可抵一坛,味道更是天壤之别,方褐在被他截杀前,本就要去那酒铺尝一尝那远近闻名的杏花酒,他就顺便过去买了一壶带回来。
屋子里只有他一人,明显不是为越晗雪带的,而且这酒也不是烈酒,对她没有任何帮助。李迹坐在桌子边上,拿了一个小杯准备独酌,如果他隔壁酒铺的老板娘看到了这一幕,定会惊呼平日里这个小气到只肯为女人买好酒,而对自己节省到过分程度的家伙,居然也会独自买这么好的酒喝。
等到热气微散,他才端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小杯。
酒水是带点杏花香的,作为清香型黄酒的代表,杏花酒素以入口绵、落口甜、饮后余香、回味悠长特色而闻名,那铺子的酿酒手艺更是一绝,即便是李迹这样平日里不喜怎么喝酒的少年,在尝了一口之后也是陶醉地眯起了眼睛。
下雨天,杀一个人,喝一壶酒,平复一下心情,倒是别有诗情画意的情景,因为屋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没人能看到他眼睛最深处的那份快意。
这是他在洛州城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些紧张,这紧张不是源自杀人的感觉,只因为他杀的是朝廷大官,那种底层小人物面对王朝上层大人物的紧张。
对于杀人这件事情,他本身还真没多少感觉,李迹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杀过人了,杀的还不在少数,他童年就经历过各种谋杀,在谋杀中长大,后来更是因为一场惊天动地的谋杀而离开京城隐姓埋名。寻常人第一次杀人后,会感觉恐惧恶心呕吐晚上怕黑睡不着,甚至是夜半梦见有人索命。或者是那些整日浸淫在诗文间,连鸡都没杀过的酸腐文弱书生,见到血都会晕过去。
他可不是这样的小白羊,要以血改变命运的大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不过成功除去了一个多年来矢志复仇的目标,要说不高兴是不可能的,他淡淡笑着喝完杯中的酒,眼前闪过当年那个流血的夜晚,觉得当雨中那团火焰绽放开的时候,也仿佛随之把他胸中的闷气烧掉了一些。
“这就是所谓的复仇的快感吧。”他喃喃地道。
以往听说书人讲故事的时候,常常有某某某经过多年的隐忍和蛰伏,终于有朝一日大仇得报,将仇人斩于剑下的情节,听故事的人在那一刻往往会把自己代入进故事中,随同主角一起感受到那结束恩仇的快意,然而故事终究只是故事,没有亲身经历过,谁能真正体会得到那种亲眼见到仇人毙命眼前、死不瞑目的心情?
李迹现在就体会到了,所以觉得很痛快,难与人言说的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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