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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终于到了

而李渔的那个弟弟,皇帝李仲易的那个儿子,咋说呢?被李渔邀请去府中的时候见过,一个明明很白痴却要装作很聪明很隐忍的小子,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教的?

宁缺总说李渔是一个白痴,可是如果他不是走着两世的经历,能看破这些吗?至少身在时局之中,这个公主殿下足够的聪明...而皇帝陛下,这可是夫子亲自选出来的唐国皇帝,也是一个睿智之人。

可是好像世事儿总是如此,不管多聪明的人,涉及到他们亲人的问题的时候,似乎就被蒙蔽了双眼,或者说他们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

李渔对这个弟弟是温情的,而皇帝对这个儿子却是冷酷的...因为他要选出最合适的...未来的大唐,有一场可怕的风波,就是从这对姐弟而起,所以这场风波之前,江闲语才会跟他们一直保持距离。

而宁缺?主角的第六感?

走在路上,江闲语总喜欢想些事情。而将夜的故事他也要好好的回顾一下,这个世界其实变得有些混乱了,或许就是因为他?不管如何,至少目前看来大方向还是一致的,所以他要再仔仔细细的全部看一遍,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走啊?

岷山中,最廉价的酒,叫做包谷酒。

这种酒带着明显焦糊的味道,毕竟是最劣质的酒,工艺自然一般,江闲语买了一瓶尝了尝,虽然味道不好闻,喝着也一般,自然比不上江闲语亲自酿制的各种好酒,可是前面也说过了,他这个人其实不喜欢喝酒,前世的那些酒,不管是好酒还是坏酒,酱香还是浓香,二锅头还是啤酒,喝进肚子都是难受的味道...而他自己酿的那些酒,虽然有一些酒味,可是喝起来跟饮料似的...后山都喜欢喝~

而这个包谷酒,喝进腹中,平淡如水,就着獐子肉,也颇有一些味道。

焦糊的味道...轻一些的话,还挺好闻的。

这算是他的癖好吧,好酒咱就是欣赏不动啊??没法子。

...不知不觉间,已经夏天了。

而江闲语还在岷山当中。

毕竟只有两条腿,也走不快呀!

况且还要看书呢。

看着书中的那个人,品味着那个人曾经经历过的那些事情,这不是无聊,也是一种享受。

出来旅游嘛,怎么能漫无目的呢?书中正好可以给江闲语一个比较明确的方向,反正大好时光,不必急匆匆的。

可惜意境上完全不一样。

一个是生存,一个是生活。

一个四岁的孩子究竟是怎样带着一个婴儿翻越茫茫岷山呢?深入岷山,江闲语愈发佩服宁缺了。

只是...眼神儿真的不好。

江闲语忽然想起自己一开始看的是剧嘛...所以你的眼神儿真的不好。

...离开长安,一路向北。

这小子...方向感极好啊~

当年荒原大旱,河北道大旱,茫茫岷山,附近全部都是灾民,难道真的是因为所谓的冥王之子?反正这也是宁缺苦命的开端啊...而那时候,江闲语在后山生活的极好...已经初步拥有了系统,正在默默锻炼着自己的厨艺,时不时的端出一些黑暗料理给夫子,大师兄,二师兄,三师姐他们尝尝,期间欢声笑语不断,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难道当时夫子看出来他没心没肺?不懂那些疾苦...不曾想过那个孩子的命运...所以才一直拖延时间?

可那时候江闲语是小孩子嘛,既然是小孩子,哪里会考虑许多啊?

...

江闲语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既然这是昊天的世界,而作为昊天在人世间化身的桑桑咋就那么多灾多难呢?小时候被卖给人贩子,在腐烂的死尸堆下哭泣,如果不是宁缺,昊天的分身早就挂了。

如果不是宁缺,昊天分身降临人间的意义是什么呢?又根本没啥冥王之子...难道昊天跟夫子一样,看出了宁缺的特殊,所以才会安排了这场命运的邂逅。

没有错,在江闲语眼中,这是偶然也是必然,其中充斥着浓浓的命运滋味。

要不然,宁缺为什么会救起那个婴儿?救了婴儿为什么一定要去拿大黑伞?背着桑桑进入岷山,为什么可以一直有惊无险的活下去?究竟是主角光环?还是命运使然?因为昊天世界的老大就在身边!

......

......

茫茫岷山,内外两个世界。

等到江闲语从岷山中走出来的时候,真的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原本翩翩公子哥儿的扮相早就在岷山的无尽道路上行走的时候被那些荆棘被那些灌木丛划破成为乞丐装了,变成了缠绕在身上一块块布条,露出那已经黝黑脏兮兮的皮肤...跟一个野人似的...虽然有条件可以清理一切,可是江闲语就是神经,就是想要放飞自我...

炎炎夏日,热浪吹拂,江闲语的这身衣裳在这阵热浪的席卷之下终于寿终正寝,不,应该说终于解脱了...阳光下,一个“黑人”赤裸着身体,真的是坦坦蛋蛋啊...

啊~~~~~~~~~~

江闲语野性的呐喊了一声,在这空旷的草原间,他的声音豪放的向着远处传去...而等到草原上的骑兵赶过来的时候,只看见了被风吹的到处都是的破烂布条...

千里之程,始于足下。

如今,江闲语终于来到了草原上。

看着无边无际的大草原,此情此景,可以吟诗一首。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好诗啊好诗!

......

......

越过岷山,穿过草原,一路继续向北,在比荒原更荒凉的极北野原上,有一道天然形成的隘口。

在隘口南面的野原上,由数千名妇孺老弱组成的队伍,正在艰难地行走。

今年黑夜的时间比往年要长很多,气温变得更加寒冷,以善耐严寒著称的北大荒部族也已经无法忍受越来越恶劣的环境,被迫离开生活了千余年的家乡,踩着雪与泥土混成的融浆向南迁移。

这些人,全部都是荒人。

千年以前,被大唐帝国雄兵赶到了极北荒原,而如今,永夜将至,他们迫于生存,所以回来啦。

黑夜延长了,温度降低了,忍受不住的除了这些可怜的部落民众,最先承受不住的原本生活在更寒冷地带的那些动物和野兽。

而这些野兽中,最恐怖最强大的,便是极北雪原的巨狼了。

隘口北向远处隐隐传来的一声厉过一声的凄厉鸣叫,迁移部族里的德高望重的老人脸上露出凝重的神情,皱纹里充满了悲伤和无奈,至于那些穿着毛皮的妇人,眼睛里更是写满了绝望,以打猎为生的他们从鸣叫声中,清晰地判断出这一批自极寒区域南侵的兽群是怎样的规模,如果让这些凶残的野兽追上部落,那么部落便将迎来灭顶之灾。

野兽们也要生存啊!

谁该死?野兽吗?为何??

没有人可以剥夺这世间生灵的生存权利,人如此,野兽如此,要活下去,所以注定要血腥无比。

而江闲语,刚刚来到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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