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之后,左右无事,今日不必再去商行,于是车子甫一发动,便径直驶向了城东。
城东一带豪宅云集,主干道取名凤凰栖,自有其中深意。
迟榕抖着两条细溜溜的小腿,兀的发现,那路边林立的梧桐树们,已然渐渐的熄了翠色,树叶外缘一周竟是滚了一道蔫黄了的边。
细细算来,如今的节气已至初秋,只待熬过秋老虎,夏季便要终止了。
可她嫁与吴清之去,却仿佛只是一眨眼的事情,那成亲礼上用于充数的公鸡,亦不知如今存活与否。
迟榕于是说:“诶,你看我现在事业小有成就,不如今天我们办一办庆功宴嘛!”
那厢,吴清之虽是目不斜视的驾着车,声音却是轻轻柔柔的,道:“想吃些什么,只管吩咐厨房下去做。”
“成亲拜堂时的那只公鸡呢,今天就吃它!”
此话一出,只听得嘎吱一声,竟是吴清之猛踩一脚刹车,迟榕遂跟着重重的晃了一下身子。
“迟榕,怎的会想到要吃公鸡?”
却见吴清之清一清嗓子,复又端出一副从容不迫的态度,如此低声问道。
迟榕眼珠子一转:“因为公鸡补肾壮阳呀,我二叔说了,工作辛苦就要吃公鸡,老母鸡都不好使。”
话毕,但见迟榕并不作古怪神色,吴清之方才堪堪的松了一气。
今日白娉婷百般出言不逊,任迟榕再如何赢得漂亮,纵使一马当先,心里大约也是受了委屈,存了气的。
吴清之本以为,迟榕有言要杀公鸡吃,只怕是意有所指,莫非是要同他怄一怄气。
吴清之知晓迟榕的委屈,心中更是疼惜得紧,于是打定主意,只管惯坏了她去,哪怕是要杀要剐,他亦心甘情愿的受着。
一言以蔽之,便是全凭迟榕的开心。
然,眼下,迟榕却把话讲得坦坦荡荡,这般,终是无甚异意可循了。
误会未成,本该是件好事,可吴清之的心里却更有一番滋味。
——公鸡补肾壮阳,到底是要食补于谁?
他眯着眼睛看向迟榕,却见她乐得笑眼弯弯,有一种孩子气的天真与媚态。
“迟榕,非要吃公鸡不可吗?”
这厢,吴清之情思细腻,万事想得超过,而那一番,迟榕闻言,竟是傻乎乎的点一点头。
她的本意,原是要杀公鸡而后快的。
却不是泄怒,反倒是一种决心,是其后的快乐。
成亲时的公鸡,应该很喜庆罢?
迟榕这般想着,车子便再次打起火来,不过是一个短坡,复又转弯,吴公馆便以现在眼前。
迟榕早已忘了,今日,吴清之在集会之时,曾悄悄的在笔记簿上写下一句爱语,于是回到家中,正是磨磨蹭蹭的上到二楼,却突然被人偷袭。
上过楼梯,二楼的小前厅遂赫然亮在眼前,一架钢琴置于此处,虽华美非常,却从不使用。
迟榕便是被吴清之兀的从身后抱起,随后,一个阔步,眼前天旋地转,不待她有所反应之时,身子已然被按在了琴键之上。
登时,钢琴嗡鸣声乱,震耳欲聋。
迟榕被这巨大的噪音震得发晕,甫一抬头,却对上了一双幽暗深沉的凤眸。
“……你干、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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