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城外二十里亭,那梁卒对皇长子刘荣所说的那样:当日晚间,窦太后再次于长乐宫长信殿设宴,为凯旋而归的梁王刘武,接风洗尘。
和上一次,刘武在叛乱爆发之前,来到长安时一样:这场宫宴,仍旧是家宴。
与宴之人,也基本都是在京的诸刘宗亲,也就是天子启的儿子们。
——上首主位,自是窦太后、天子启母子,将梁王刘武夹在中间,母子三人并排而坐,不时说笑着、交谈着;
而在众公子所在的东席,同样是‘凯旋归来’的皇五子刘非,无疑成为了这场家宴的焦点。
众皇子封王就藩在即,在这离别之际,自是满怀惆怅的聚在了一起,举杯换盏,再对凯旋而归的公子非,毫无吝啬的表达出自己的尊敬。
不多久,天子启也注意到了刘非身上的异常,浅笑着昂起头,对刘非招了招手。
“——朕的乳虎!”
“快上前些;”
“让朕,好生瞧瞧。”
朗声一呵,自是让殿内众人纷纷侧目,带着善意的笑容,目送皇五子刘非,一步步走上前去。
便见天子启缓缓从榻上起身,双手握住刘非的肩侧,将刘非上下打量了一番,又温笑着点点头,在刘非肩侧拍了拍。
“好!”
“没给朕丢脸!”
“——没给我刘氏丢人!”
满带着自豪的笑容,再对刘非沉沉点下头,天子启才深吸一口气;
左手扶在刘非的肩头,右手缓缓抬起,用手背轻轻碰了碰刘非右眼下,那道并不算很长,却也根本无法让人忽视的深棕色疤痕。
随着天子启这番举动,含笑望向父子二人的殿内众人,面上也纷纷涌上一抹复杂的神容。
“后悔吗?”
轻声一问,便见天子启的眉宇间,也稍涌上些许惆怅之色。
强颜欢笑着低下头,为面前的儿子整理着衣襟,嘴上仍不忘继续说道:“如果不去打这场仗,你也依旧可以做诸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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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打了这场仗,你,也还是要做诸侯王、依旧只是诸侯王。”
“——后悔吗?”
言罢,天子启终是再度抬起头,那躲闪的目光,也不由自主的再次锁定在刘非,那道右眼下的疤痕之上。
感受到天子启这难得的情真意切,以及目光中,那从未曾有过的自豪、赞赏,刘非却只笑着伸出手;
在眼角下摸了摸,便满是轻松地一笑。
“这有什么后悔的?”
“——儿臣自小,就立志要做一个威风凛凛,为国征战的将军!”
“刘鼻、刘戊贼子起兵作乱,儿臣能率军出征,替父皇惩戒刘鼻、刘戊贼子,已然是达成了自己的志向。”
“毕生追求得以实现,儿臣,又怎么会后悔呢?”
如是说着,刘非不由又嘿笑着侧过头;
看着御榻之上,皇祖母窦氏,也同样对自己投来哀伤的目光,刘非却仍是咧嘴一笑。
“再者说,儿臣,又不打算做官······”
“脸上多了道疤痕,也不会让丞相府的官员,在儿臣的履历之上,写上一笔‘五官不端正’的评价;”
“——就算写了这么一笔,皇祖母也总不会因为我‘五官不端正’,便不封我为诸侯王了?”
略带调侃的一问,只惹得殿内众人哄笑起来,纷纷将善意的目光,投向刘非那明显与年龄不符的魁梧身影,以及坚毅面容。
此番出征,刘非在军中,只待了两个多月;
但此刻的刘非身上,却已然完全看不出宗亲、皇子所特有的那股子贵气。
原本细皮嫩肉的脸,已是被晒出了健康的棕黄色;
若不是身上服饰华贵依旧,恐怕见了的人都会说:这是兵卒?
还是农民?
短短数月的军中生活,也让刘非的气质,发生了由内而外的改变。
原本恨不能溢出面庞的锐意,已经被敛去不少;
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令人无比心安的稳重,以及独属于武人的刚毅。
举止间,虽人能看出皇室礼仪的端倪,却也多了些武人特有的洒脱、直爽。
被这独特,又莫名引人注目的气质衬托着,眼下那道略显狰狞的疤痕,都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用刘胜的话来说:这,是刘胜前后两辈子,见过的最帅的一道疤痕······
“到我身边来坐吧。”
“这么久没见,我也非常想念老五。”
长信殿内,众人温笑着,感叹着;
御榻旁,天子启将手轻轻扶在刘非的肩上,连连点头不止。
终,还是窦太后低沉一语,打破了这短暂的安宁;
待刘非点头上前,先前被窦太后、天子启夹坐在中间的梁王刘武,也赶忙让出了位置。
“我看看;”
“看看我的孙儿,被刘鼻老贼,祸害成了什么模样······”
轻声呢喃着,窦太后便稍侧过身,摸索着拉过刘非的手。
再似盲人摸象般,将手一点点移上刘非的脸上;
当那苍老的手,摸到那一道不到一寸长,却明显有些粗糙的疤痕时,窦太后本就因酸涩,而有些湿润的眼眶,便肉眼可见的又红了一些。
“我的孙儿······”
窦太后含泪一语,惹得跪坐于末席的刘胜,也不由深吸一口气,随即再发出一声哀叹。
——或许对于后世人而言,脸上多了一道指甲盖大小的疤,并不是什么大事;
若是心性稍稚嫩些的热血少年,甚至还会觉得:脸上有一道疤痕,是非常炫酷的一件事。
但在这个世代,刘非脸上这道不足一寸长的小疤,却被称之为:破相。
而一个‘破相’的人,在这个以貌取人的时代,是很难以正常人的身份生存、繁衍的。
举几个很简单的例子,就能明白‘破相’,在这个时代意味着什么。
——在曾经,汉室的律法中,有一种惩罚方式,叫做‘黥刑’。
黥(qíng)刑,也被称之为:墨刑。
具体的刑罚,就是在罪犯的脸上刺字,如‘囚’‘盗’‘夺’‘劫’等,并用墨涂在刚刺好的字上;
这样一来,等伤口痊愈,和伤口一同愈合的墨,就会像后世的纹身一样,伴随犯人一生。
或许有人会说了:不就是在脸上纹身吗?
虽然纹的字不是什么好字,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但实际上,黥刑,或者说墨刑,在这个时代的刑罚顺位,是高于,且远高于死刑的!
在这个世代,绝大多数的人,都宁愿被判处死刑,甚至是腰斩之刑,都不愿意被判处黥刑。
因为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生命,并不是最宝贵的东西;
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还有很多。
比如名誉;
比如声望;
比如宗族;
比如先祖。
这也正是后世,那些老一辈的人,为什么会那么抵触纹身,甚至刻板的认为纹身的人,都不是好人的原因。
因为经过华夏数千年传延,‘纹身’在华夏文化中的象征,只有两个;
——被处以‘黥刑’的罪犯,以及不知道‘体之发肤,受之父母’的蛮夷······
至于为什么要说,‘黥刑’是曾经存在于汉律中,则是因为黥刑在内的绝大部分肉刑,都已被先帝刘恒所废止。
取而代之的,是‘髡(kūn)’‘钳’。
髡,其实就是把犯人头顶的头发剃掉;
而钳,则是用铁箍,束住犯人的脖子。
对于后世人而言,这,就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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