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他们几位去舞池蹦了十来分钟,我趁机去一趟洗手间,一路上感叹自己酒量还真算得上不错。洗手盆头顶吹出的冷气往我身上直灌,我一哆嗦,惊吓般的往后一退。很不巧,凭感觉像是哪位不幸的顾客被我踩中,我下意识往镜中一看。愣了一秒后,背过身连忙道歉:“真是不好意思啊,你没事吧?”
眼前的男人眉语间散发着青春的气息,虽然穿着得体,而年纪看上去也并不如我描述的年纪。眼睛明亮里带着清澈,又一次凭感觉的认为他不归类于坏人的行列。
“没关系,我还以为是我站在你后面吓到了你。”他对我笑,柔和灯光下他的笑容散发出阳光般的温暖,反正满好看的,五官极其端正。
“没有,头顶上方的冷气太强大了。”我微笑着解释,然后离开。
我们直到今晚的歌手唱完了最后一首歌才离开,男歌手的声音很低很沉闷,比起压轴曲目《放生》,他似乎更适合演唱陈奕迅的歌曲。如果以后再有机会听他的歌声。
一直觉得,嗓音好听的男人,对女人有着极强的杀伤力。
走出酒吧已近凌晨,一股热气随着微风袭来,散发到身体每一个部位,仿佛连夜色都不安分的蠢蠢欲动。
坐在计程车的后座,我的头有点晕乎乎的,思想倒清楚的很。我突然怀疑,我的酒量是不是时好时差。那次代表台里陪许柏辰吃饭的时候,明明喝的酒比今晚少多了。
怀念一个人总是很容易,任何无关的情节都会在任何一个瞬间联系到某个地点、某件小事、某位故人。而我在这一刻想起他来,带着平凡人看名人的眼光,这样遥远。
当自己怀惴着一个好心态的时候,会发现生活如同美妙的音乐,时而不靠谱,时而不着调,然而抓准了节拍,一切都很OK。
富有戏剧性的,我与那天在酒吧洗手处被我踩到鞋子的男人相识了。
那次之后的第一次碰面,是在宇伦的生日会上。他邀请的客人不多,我就坐在他旁边,然后彼此都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自然而然的自我简单介绍一番,我便得知他叫丁梓阳,是宇伦的高中同学。他话不多,但看得出和宇伦是挺好的朋友。
过了差不多一个礼拜,我和他又在篮球馆碰面。那是一场上海男篮的比赛,我由于闲在电视台没事干,自告奋勇让朱木带着我去现场体验激情。我对体育没什么深究,纯粹是图个新鲜凑个热闹。
那日看球的球迷不算多,整个座位区看起来比较空旷,我和朱木选在比较靠前的位置。第二节比赛下来,我才发现丁梓阳就坐在隔开我三个人的位子上,我看见他的刹那,他正好在喝纯净水,穿着休闲的白色短袖,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像个大男孩。
一直到比赛结束,退场时他才与我正面遇见。我们状似有些意外的打了招呼,朱木已经跑去采访地点与球员交流了。
退场之后,我们在无人的场地站定脚步,他带一点惊讶的问:“你也喜欢看篮球比赛?”
我不确定的摇了摇头,没怎么多考虑,便回答:“陪同事一起来的。”
“我们还挺有缘的,哪里都能碰见。”他笑了笑,像开玩笑一般说,不见一丝一毫的伪装。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我很有同感的大方承认。
“你同事呢?”丁梓阳和我又往前走了两步,已经快走出体育馆,随口一问。
“去采访球员了,我在这等他。”
“失敬,原来是业内人士。”
“他是,我不是,呵呵。”我不好意思的笑笑。
之后我们互留了手机号码,然后我看着他离开,挺直的背影被门外透进来明亮的阳光覆盖上一层光芒,淡淡的,让人看了很舒服。
我和朱木下午都不用回台里,找了一家小餐馆简单解决了餐饭问题。他心情甚好,因为是上海男篮赢得了比赛。球迷就是这样,受喜爱的队伍的输赢左右心情。
“对了,我开始还以为朱阳是你弟弟呢。”
“挺像的吧,要是长相再像一点,每个人都会这么想。”朱木喝了口饮料,爽朗的回答。
“他要是胖点说不定你们真还挺像的。”我认真观察看他的五官,这样认为。
“怎么不说我要是瘦点。”
“怕你受到打击啊。”
晚上回到家中,洗了澡看会儿书就睡着了。近来睡眠很好,做息时间安排得相当合理。我讨厌熬夜的感觉,第二天醒来整个人会昏昏沉沉,一到晚上又会出现失眠的现象,然后这种状态会持续很多天,绞得人心神恍惚。
事实是如此,然而六月的最后一天,我经过电影院的路上看见屏幕上滚动着今天的午夜场经典重播《》。这部片子我一共才看过两遍,第一遍在脑海里完全没有留下深刻的印象。那时是在老房子里,爸爸买回家的影碟,记得当时家里还用一台黑色的VCD。第二遍看它时,是在大学第二年,才暗自惋惜这么经典的剧情,我晚了这么多年才走近它。
所以,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一张电影票,准备好好的再次重温一遍。三个不同的年龄阶段,三种不同的生活节奏,看来时间过得比我想得要快一些。
为了消磨晚上到午夜的这段时间,我第二次来到“轻音乐”,一个人坐在最不起眼的位子,点了一杯冰水。这个酒吧很正规很安全,所以我一点都不反感。我坐得依然离酒吧歌手很近,这个角度能看清他的容貌。脸上不带一丝笑容,唱歌投入时会隐隐皱眉,淡化开一丝无言的忧伤气质,嗓音微哑,听着很性感。
在他的歌声中,我很自由,同时也很自我。他今天唱光良的专场,我缩在沙发的柔软中,煽情的歌词好几次把我打动了。
到点之后,我买单离开这里。很巧合的我又碰到了丁梓阳,准确的来说,今天是他碰到了我。我和他什么都没改变,却在几次见面后显得熟稔很多。
“一个人泡吧?”他拉开门,对我做了个请的姿势。
我点点头,回答:“打发时间。”
“挺晚了,我送你回家吧,假如你不介意的话。”
“怎么会,只是我还要看一场电影,还不急着回家。”
“一个人?”
“是啊。”我耸耸肩,然后朝他笑笑。我们站在酒吧门口,此时出出进进的人很多,嘴上或脸上都洋溢着比平时放松的笑脸。
“如果我陪你一起看,你会请我吃宵夜吗?”
“没问题。”说着,我们穿过人行道,路上我补充说:“不过我事先只买了一张票。”
买票用不着排队,所以很快,快进场时,他问:“要可乐和爆米花吗?”
我说:“不用,我看东西时不喜欢开小差。”
也许是片子太旧,也许是时间太晚,看的观众没几个。剧场内很安静,至少我这个位置听不到交谈声。
我和丁梓阳相邻而坐,从头到尾也没交谈半句。坐在我前面一排的是一对情侣,看的时候女方把头搁在男方肩上。看到船开始下沉,每个人都惊惶失措准备逃跑的时候,电影院里响起一阵由坐在我前面的男方发出的呼噜声,很响很响,并且就此时的气氛而言,异常诡异。我来不及控制住的笑出声音来,之后男方被女方喊醒了,这一幕可谓给添加了几分喜剧色彩。
午夜走出电影院,我扭了扭有几分僵硬的脖子,边走边对丁梓阳说:“你看得累吗?”
“不会啊,满好看的。”
“恩,我们去吃烧烤吧?”我询问他的意见,他表示赞成。
到最后,却是他买单的,还借口说让女性买单是不绅士的行为。一切都很理所当然,他把我安全送到家,然后他又有些意外的说:“我家就住你对面的公寓里,以后有需要帮忙的随时电话联系。”
我比了个OK的手势,突然觉得和他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
倾盆大雨下得措手不及,当我从便利店出来没几分钟,天空就变了脸。天似乎一下子黑下来不少,蜿蜒的路灯延绵不绝的散发着橙色的光,有一点温暖照在心间,尽管这时的我已经被淋得湿透。衣服和裤子被雨水冲涮得程亮,发间的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急促、粗暴,有点痛。
我拎着一只塑料袋在药房的屋檐下避了会儿雨,看雨势只有越下越大的份,马路上急驰或降速的车子一扫而过,总会无心溅起一层水花,飞向我这个方向。
我皱着眉,抱怨天时地利人合全都没有照顾到我。这时有车停在我面前,按了几下嗽叭。我定睛一看,丁梓阳侧身已经帮我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大声说:“快上来。”
“真是谢谢你。”我坐上车后第一句话就是感谢,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竟然会如此幸运的碰上他,而最近碰上他的几率简直太高了。
他没有很快就开车,先是递给了我很多纸巾,我的衣服和头发全部滴着水,把他的车很快就弄湿了,这情形令我感到有几分不好意思。
“我正好下班,远处看那个人有点像你,没想到真的是。”他发动车后,车子缓慢的调了个头,往我住的地方驶去。
“多亏你眼力好,真是我的救星,不然我今天都回不了家。”我叹了一口气,心想上帝也是偏爱我的,然后不自然扯起嘴角笑了起来。
“以后遇到这种事打我电话啊,不用客气。”他大方的交待。
“恩,一定会的,只是打雷的时候最好还是别用手机。”我没装出非要拒绝别人好意的样子,毕竟人家有心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也是一种美德。
“那我先回去了,有空请你喝咖啡。”很快就到了楼下,我朝他挥了挥手。
“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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